“被骗进传销?小伙从7楼窗户跳下逃离”追踪:
“跳的时候,我没有多想,只是冒死一试。”与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面对面交流时,孙某不愿透露过多细节。
8月9日,本报以《被骗进传销? 小伙从7楼窗户跳下逃离》为题,对黑龙江小伙孙某为逃脱传销控制,不顾生命安全,从被“看押”的7楼卫生间飞身跳下一事。
昨日,孙某的亲属已经从黑龙江赶到自贡,躺在病床的孙某在家人的照顾下开始露出笑容。
讲述:被“拘禁”期间“领导”轮番来洗脑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在医院见到孙某和其家人,面对采访,孙某最开始还是有些抵触情绪,不愿意多说自己如何上当受骗、如何挣扎从7楼跳下等细节。
孙某说,他与骗他到自贡的“朋友”,也认识没有多久,因为找工作的缘故,对方承诺能为他提供一份4000元以上的工作,他轻信了“朋友”的话,但是,到了自贡之后,“朋友”许诺的高薪却只是黄粱一梦,他被几个年龄与他相仿的年轻人带到一个陈旧的出租屋内,没收了他的手机和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等物品,就连吃饭、睡觉、上厕所都有专人看管,从他被限制人身自由到他从七楼跳下的这段时间里,先后有多名“领导”找孙某谈话。
担心:怕招来报复 他希望从法律途径维权
孙某说,在他从7楼跳下的时候,他是抱着冒死一试的心态,他自身也清楚从7楼跳下的后果。幸运的是与四楼等高的那个平台,救了他一命。
当被问及传销团伙的详细情况时,孙某表示出担忧,“现在团伙的主要成员还没找到,我又因为伤情需要卧床养伤,万一他们(传销团伙)来报复我可怎么办?”
在担心自身的同时,孙某也表示,他不希望因自己透露过多案件的细节而影响案件的侦破,“住几天院,已经欠下了医院3000多元钱,后续的治疗则要将近10万元。现在我只想通过法律途径,让那些人给予我一定赔偿。”
据了解,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说法:限制人身自由致伤 可向法院申请赔偿
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张平律师说,如果是因为限制人身自由或者非法拘禁,而造成被限制或者被拘禁对象有所受伤,那么,受伤对象可以向对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非法拘禁的人提出支付医药费甚至赔偿,可以作为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一起向法院起诉。 (记者 熊强 兰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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