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炫富吹牛、“免费获利”等都是传销
时间:2018-05-12 23:38|来源:澎湃问政|编辑:马老师|点击:次
一些打着微商旗号从事传销违法活动案件被查处和曝光,其参与人数众多,表现形式多样,被骗资金动辄数亿,有广泛的社会危害性,引起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高度关注。
在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到来之际,厅哥带大家看看究竟什么是微商网络传销?消费者又该如何防止被骗呢?
当前微商网络传销的形式
微信朋友圈刷广告可以说是大家司空见惯的现象,有的朋友圈经常收到“业务网络招商加盟”“多层分销”“消费赚钱”“积分返利”等等诱人的项目介绍,宣传低投入高回报,交数额很少的加盟费就可以成为会员,成为消费商。成为会员就可以发展下级代理,通过层层发展代理,赚取高额推荐奖、提成奖等等。
这种骗局一开始利用低投入先让初加入者尝点甜头,然后再引导他们缴纳更高级别的加盟费,配置更多的产品。至此,很多人就容易入局,幻想着赚大钱。这是当下网络微商传销的一些表现形式。
如何识别微商传销
微商传销,就是组织者或经营者与被诱骗对象不见面,依靠智能手机,通过微信群、社交软件群、公众号平台进行洗脑、辅之以部分线下活动,打着“网络营销”“电子商务”“远程教育”“分享经济”等噱头虚假宣传,拉人头发展下线,引诱人购买商品或缴纳会费的违法活动。
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点就涉嫌传销:
第一是缴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取得会员资格;
第二是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数量或者下线的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
微商传销的“言论”表现形式
➤一些微商宣称“我们不是拉人头发展下线,而是向别人推荐生意,推荐人凭劳动得到公司给付的推广费”。
➤宣称“传销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我们不限制人身自由,不强制消费,只是利用朋友和朋友关系进行推广,所以不是传销”。
➤以某种商品作为载体,依靠精美的包装,宣称“功能完善、质量最优、市场前景广阔,只要交钱加入很快就能赚大钱”。
➤把微商传销说成是分享经济的新模式,互联网+大背景下的连锁营销,是又一次的资金大洗牌,是最后一次赚钱的机会。
微信网络传销的特点
一是宣传低投入高回报,只要投入少量资金就可加盟,通过发展下线可以快速挣钱。
二是宣传“免费获利”,一些微商打着“消费增值”的幌子,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诱不少人上当。
三是微商传销通常推荐某个商品或项目时,利用会员优惠折扣、分享到朋友圈返现等手段,吸引人们加入,但商品的质量得不到保障。类似化妆品、美容美体器械、玉石之类的商品,普通人很难判断真伪。这些微商真正赚钱不是靠零售,而是靠发展下线代理商,各级代理商之间会收取不等的加盟费,以此赚取巨额差价。
四是炫富吹牛,虚假交易,打着政府扶持、重点项目、中央部委等特批的旗号,甚至会告诉你,只要加入我们这个项目,将会在人民大会堂启动开会等等。还有的微商传销者宣传自己代理的产品交易量大,实际是使用电脑软件自动生成的截图,而这些交易实际并不存在,发货时间、地点都是假的,这些虚假交易截图给人所谓的“虚假繁荣”。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要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付出才有收获。在遇到朋友圈和网上推送的投资消费广告,一定要多看看是否有上述特点,只要有一点符合条件就可能涉嫌传销,遇到问题和困惑时,可以向工商、公安部门了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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