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见女网友进了传销窝,天网恢恢,传销人员最终获刑
时间:2019-09-18 14:49|来源:阜阳新闻网|编辑:马老师|点击:次
两名外地男子,千里迢迢来阜阳会女网友,不料却陷入传销陷阱。他们不仅被迫购买了高价产品,还被传销组织人员限制人身自由多日,经常遭受殴打、恐吓。
近日,颍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涉案5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刚见过女网友就陷入“黑窝”
2018年9月,在浙江打工的胡某网上认识了阜阳一名叫小雪的女孩,两人感情迅速升温并确定恋爱关系。为此,胡某兴冲冲坐火车赶到阜阳。胡某回忆说,两人见面后他请小雪吃饭,接着两人去超市买了日常用品,并来到小雪住的地方。进门之时,他发现屋里有七八个男子在打牌。吃惊之余,他被一个男子强行拉进屋里,另一个男子开始打他,并用胶带把他的手和脚捆上。后来,这些人开始给胡某洗脑,声称要带他赚大钱。那几天,胡某被控制在屋里,24小时有人跟着他,就连上厕所、洗澡、睡觉,旁边都有人看着。一个星期后,胡某被人带到另一个房间,并强迫他购买某种高价产品。胡某说,因害怕这些人继续殴打就买了四套产品,对方从他的银行卡里取了11200元。
与胡某的遭遇类似,上海的陈某也是因为网恋坐火车来到阜阳。到阜阳的第三天,女网友小莲将陈某带到一个小区的五楼房间,突然出现三名男子把他拦住,不让他离开,并把他按在地上,强行把他的手机、现金、银行卡拿走。被殴打之后,陈某说出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并被强行推销了2800元的某种高价产品。
5名传销团伙成员均获刑
2018年9月中旬,阜阳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迅速出击,将上述传销窝点捣毁,解救出胡某、陈某,并将窝点内的米某等5名传销团伙成员抓获。之后,颍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颍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米某、岳某、王某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米某、岳某、向某等使用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取得被害人胡某银行卡密码后,又指使被告人严某将钱取出,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经查,本案无论是抢劫犯罪还是非法拘禁犯罪,米某等5名被告人均属于传销组织的成员.其中4名被告人对于如何对待被骗进入传销组织的新人均有自己的责任分工,当被害人胡某及陈某进入传销组织时,各被告人虽分工不同,但均积极参加犯罪,作用也不宜区分主从。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米某等4名被告人犯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分别判处四年到三年十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以罚金;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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