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链友店” 变身照现生态,自称300万会员,人均消费100元就是3
4月2号新营销调研深扒了星链友店的真实身份后,4月7号星链友店生新启动了一个名叫:照现生态的APP,据知情人士透露因为网上负面太多,影响上市,所以改名重做了一套APP:“照现生态”,在市场招商中,还在大力塑造其强大的国字头背景(图片如下)
与之前星链友店的宣传如出一辙,六哥在此也很无语了,老宣传如下:
现行模式与之前略有微调,基本上没做大的调动,如下图所示:
星链友店首席运营官商学院院长英杰,其自称姓李院长,在法院工作12年,微信群里培训时一再强调:不要深扒公司背景,深挖没意义太累,同时声称3年时间会员已达到300万,每人消费100元一个月就可以达到3亿,授课语音打包如下:
如何保证3亿业绩达成~英杰院长音频:00:0022:31
六哥点评:3年时间发现300万会员,以此推断,营业额至少有几十亿了吧,口口声声说在哪都是消费,只是在此消费会成为消费商,分享消费商成为合伙人,请问:把你的产品放在商场或第三方网上平台,不带任何模式,试问你贵平台的产品能否销售出去,又能销售出去多少,其核心市场还是冲着贵企业的商业模式,拉人头,团队计酬而来,透过种种包装与迷雾,归其本质是在用多层级团队计酬的方式在推方市场就是传销,仅此一点已经与我们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通过以上模式我们不难发现,所实行的奖金制度,与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
根据“二高一部”在2013年11月14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第一条也规定了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另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深扒平台背景
企查查显示:深圳市星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波,成立于2019年,是典型的公司控股公司的打法,但实际控制人及最终受益人为:程冯超,同时在整个股权结构中并未见国企直接或间接占股深圳市星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同时也不存在宣传中的怡亚通是母公司之事!
当企业涉传被立案时,很多团队长误认为我也是受害者,殊不知此时的团队长也是难逃组织传销罪被依法抓捕,适用法律条款如下: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为新营销调研原创,文章中所有图文均来自招商资料及官网宣传,已做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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