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TAG标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反传销救助中心(Fcx110.COM)网站 求助:010-56208282 / 57210191

广告位 728*90

大学生为逃离传销窝点刺死人 上百民众请求轻判

时间:2010-06-05 18:55|来源: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编辑:厚土|点击:

  西安市中院昨在社区开庭审理此案 公诉人建议免于刑事处罚

  昨天中午,时间已经过了12点,但是华山厂家属区的许多居民还是没心思回家做饭。那名为逃离传销窝点而刺死他人的小伙儿命运究竟会怎样?大家围在刚刚结束的临时法庭前议论着。

  中院在社区审理的案件被告是一名19岁的四川小伙肖昌勇,起诉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为什么这么一个刑事案件让旁听的居民这么上心?因为小伙儿是个大学生,被人从四川骗到西安困进传销魔窟,为了逃离窝点,小伙儿对着拦挡他的传销团伙成员拔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一通乱刺,刺死了其中一人。

  退休职工李静阿姨听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后说:“他们四五个人对付小伙子一个人,如羊落虎口的小伙子拔刀自卫不算犯罪,我们觉得应该无罪释放,把传销窝点头头抓起来判刑。”在旁听的群众里,像李静这样为小伙子打抱不平的占了绝大多数,他们普遍认为肖昌勇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就像那个刺死官员的邓玉娇一样,就算杀了人,也应轻判或者不判刑。

  作为本案的公诉人,西安市检察院公诉一处陈检察官表示,基于该案非法传销的特殊背景,一死两重伤的严重后果,公诉机关对本案的态度慎之又慎。灞桥区检察院虽然以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至市检察院,但是原检察意见中明确认定了案件中的防卫情节,通过讨论,他们对于存在防卫情节的观点与意见基本一致。因此在昨天的庭审中,公诉人明确地提出了对肖昌勇免于刑事处罚的量刑建议,“肖昌勇因正当防卫致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法律明确规定这种情形下可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主审法官表示:“我们会充分考虑本案涉及非法传销组织的特殊背景和被告当时身处弱势的具体情况,并会在判决与量刑时予以参照。”

  被告肖昌勇在最后陈述时说:“他们对我进行殴打撕扯还有恐吓,那时候我没有别的选择只有反抗。法庭的判处将会影响我的一生,希望法庭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处。”而专程赶到庭审现场的肖昌勇的姐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几欲落泪:“我弟弟也是受害者,毕竟他还那么小……”

  庭审中,死者家属当庭提出了14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经过昨天上午的审理,案件没有作出当庭宣判。(文/西安日报 记者 陈新)

新闻链接:

百余社区居民为被告人求情

昨日,100多名华山社区的居民前来听审。虽然在我国“杀人偿命”的观念根深蒂固,但百余名居民还是集体为肖昌勇求情。“传销太害人了,应该把传销头子抓起来,公开审判。”居民张先生说道。另一位居民马女士认为:“当时四五个人对付他一个,他不反抗咋办?他没做错,应当无罪释放。”大多数居民认为肖昌勇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希望法官能轻判他。但也有人认为,不管怎么样,毕竟出了人命,还是应该负法律责任。“作为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对持刀往人身上捅的行为能导致什么样的结果,还是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判断。”不过法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会考虑群众的意见。

联系我们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反传之窗 www.fcx110.com
咨询热线1:010-56208282 咨询热线2:010-57210191
马老师专线1:13260289889 马老师专线2:18600220905
咨询QQ1:283071951 咨询QQ2:467080324
打击传销,关切民生,贴近生活,服务大众。救助中心——您身边信赖的朋友!
反传销救助中心
广告位 300*300
广告位 1200*90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www.Fcx110.com 联系电话:+86 10 56208282 / 57210191

Copyright © FCX110.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FCX110.COM ICP备案号: 京ICP备2002745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