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TAG标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反传销救助中心(Fcx110.COM)网站 求助:010-56208282 / 57210191

广告位 728*90

四名特大传销头目获刑 并处罚金上百万

时间:2011-01-27 00:01|来源:长江网|编辑:王进良|点击:

       去年9月20日,一审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65万元;判处沈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25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35万元;判处沈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85万元;4人非法所得的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交国库。一审宣判后,4人不服提出上诉。

       打着销售化妆品的招牌,大肆发展下线进行传销活动,4名传销组织的A级经理几年间发展下线近20万人,涉及金额数亿元。记者昨悉,孝感市中院对汉川特大传销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4名A级经理均获刑。


        2004年,四川男子王某、沈某、张某、沈某某经传销人员介绍,相继加入以经销化妆品为幌子的传销组织。该组织规定,每人须交纳2800元取得加入资格,发展下线1人业绩基数为70点,按累计的点数作为升级的标准,组织人员从高到低分别为A、B、C、D、E5个级别。


       王某等4人在没有合法经营及实际销售产品的情况下,以各种名义哄骗他人到河南、湖南、四川、湖北等地,以发展下线越多报酬越多为诱饵,诱人加入传销组织,牟取非法利益。经司法鉴定,4人均为传销组织A级成员,其中王某共发展传销人员93231人,参与非法经营额26104.8万元;沈某共发展传销人员70765人,参与非法经营额19814.2万元;张某共发展传销人员18168人,参与非法经营额5087.04万元;沈某某共发展传销人员3663人,参与非法经营额1025.64万元。

 

传销救助   www.fcx110.com
反传之窗   www.fcx110.com
全年无假日、24小时救助
咨询热线: 010-81953809   010-57210191
广东分部热线: 13706600607

友情提示:目前传销猖獗,翻新变异, 如果您身边有亲人朋友误入传销组织,请联系反传销中心,以免上当受骗
——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


    

联系我们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反传之窗 www.fcx110.com
咨询热线1:010-56208282 咨询热线2:010-57210191
马老师专线1:13260289889 马老师专线2:18600220905
咨询QQ1:283071951 咨询QQ2:467080324
打击传销,关切民生,贴近生活,服务大众。救助中心——您身边信赖的朋友!
反传销救助中心
广告位 300*300
广告位 1200*90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www.Fcx110.com 联系电话:+86 10 56208282 / 57210191

Copyright © FCX110.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FCX110.COM ICP备案号: 京ICP备2002745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