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养龙合成”类游戏是网络传销骗局
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近日在微信朋友圈发现一则消息,该信息称“养龙号称不充值,每日却稳稳收益300元”,“分享到朋友圈邀请几个朋友来玩,你每天都会获得几十块收益,别人看了你的广告你就有钱,还会增加分红龙概率。”、“每天完30分钟,不影响你做其他事情”但是,看似充满诱惑性的游戏广告里,有可能存在欺骗陷阱,稍有不慎就会深受其害。
很多人喜欢在手机中安装各种各样的游戏来娱乐,但近期出现了一批特殊的“游戏”,号称“玩一玩就能赚钱”,美其名曰“游戏理财”。传销已经从大张旗鼓,转变为现在的嵌入游戏中,让人不知不觉的陷入传销骗局当中,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今天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带您解读这些“能够赚钱”的游戏,究竟为何物。
骗局一,养龙合成类游戏,游戏模式:
1、“躺赚”模式。该游戏类型是一款养成合成类游戏,基本上是无脑操作。扫描朋友圈二维码,下载游戏,注册登记成功后,领取你的虚拟宠物恐龙,各种等级的龙随时间每秒产出相应的金币,然后用所得的金币去合成更高级的龙。
两只1级恐龙可以合成一只2级恐龙,两只2级恐龙合成一只3级恐龙,以此类推。最终合成到38级,会按概率生成一些特殊的恐龙,如红包龙、算力龙、情侣龙等,并且可以获得对应的金钱奖励。
不过按照游戏规则,收益最高的是分红龙,可以平分每天全网广告收入的20%,通过38级合成的福、禄、寿、喜、财五龙合成。官方号称全网最多将只有10万只分红龙,稀缺性和躺赚模式无疑就是分红龙的价值所在。
2、“收徒”模式。如果等时间养龙,合成一只38级的龙至少要一个月,更别提要5只38级的龙才能合成的分红龙。所以,为了获得更快更高的收益,游戏用户们必须去做一件事:拉人头。
当你微信朋友圈里的其他人,扫了你发在朋友圈的二维码后,你就成为了游戏里其他人的“师父”,建立了师徒关系,其实他们就成为了你的下线,下线每天合成恐龙的活跃度、看的广告、合成红包龙的收益,都会转化成你的一部分收益,你的“徒弟”再收“徒弟”,自然而然成为了你的“徒孙”,以此类推,你拉的人越多,你的收益越高。
平台的新注册用户免费赠送新人红包0.3元,50元起可提现,每个徒孙每天估计给你贡献0.15元(通过玩游戏、看广告获取的收益),假如你有10个徒弟,每个徒弟为你介绍10个徒孙,你每天的收益为10*0.3+10*10*0.15=18一个月就是540元,假如你有100个徒弟,你每天的收入为100*0.3+100*100*0.15=180一个月就是5400元,邀请的有效用户越多,额外收益加成就越高,推广速度就越快。
此类游戏模式存在多种违法风险。这里的“躺赚”模式其实就是“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收徒”模式就是“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骗局二
“天宫之城”网络理财游戏
2020年2月27日,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一起以投资理财为噱头的网络游戏传销案的起诉书。被告人王某中、由某芹、粟某某打着“小投资大回报”的名义,以高额静动态收益为诱饵,不断发展会员加入。“天宫之城”宣称是一款投资理财型网络游戏,打着“小投资大回报”的名义,以高额静态收益为诱饵,不断发展会员加入。游戏的参与者需将本金230元转给其直接推荐人。
其中,30元向推荐人购买激活码,根据推荐人给的链接填写账号和密码,推荐人即会为玩家激活账户,另外200元则需在游戏中购买200个“灵石”,然后用“灵石”进行地皮投资。参与者可将每日的利润进行复投,即为静态收益。
但如果要赚取更多收益,就要设法获取动态收益,即推荐其他人参与该游戏。
在游戏中,每直接推荐一个新会员,平台即奖励6%(12个灵石),推荐5位会员以下,还可享受一代会员每天收益的10%;推荐6到10位会员可享受一代会员每天收益的10%,二代会员每天收益的5%;推荐10以上可享受一代会员每天收益的10%,二代会员每天收益的5%,三代会员每天收益的2%。推荐人数达到800人后可成立“报单中心”,有权给团队的新参与者激活账号,每激活一个账号可获得10个“灵石”的奖励。
“灵石”可以进行买卖,一块“灵石”价值人民币一元。
2017年2月份以来,被告人粟某某经其推荐人介绍参与“天宫之城”游戏,发展成为一个层级的负责人,负责收取新参与者的投资款,直接为新参与者激活游戏账号等事宜,并发展了微信名为“大地”的人为其第一代会员,“大地”又发展了莱州人王某中参与游戏,后“大地”因作假被平台封号后退出游戏,将被告人王某中介绍给了粟某某,王某中遂成为粟某某的第一代会员。
王某中参与游戏后,发展了莱州人由某芹,被告人由某芹又发展了郝某某、许某某等多人。王某中在发展人员达到一定数量后成立了莱州团队的“报单中心”,取得了从粟某某处获取激活码后直接为新参与者激活账号的权限。在此期间,粟某某伙同王某中建立了多个游戏微信群,并担任群主,利用微信群发布、宣传“天宫之城”的相关规则,协调会员活动、管理违规会员、解封账号,鼓动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与游戏。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粟某某、王某中、由某芹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已经在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宣判。其中,王某中、由某芹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缓刑二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
看到这里,你应该就明白了,这些游戏的套路,玩家之间通过互相推荐,按照加入游戏的先后顺序,形成上下线关系,下线在游戏中消费,上线可抽取不同比例佣金,形成“金字塔”一样的结构。只有不断涌入新的下线玩家,才能使先前加入的玩家获得盈利,才能够保证整个游戏模式继续进行下去。一旦不再有新的玩家加入进来,整个体系就会瞬间崩塌,除了游戏组织者以外的其他人不仅无法获取盈利,更可能将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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