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广告

杀人致死被判6人,起因传销非法拘禁

时间:2011-03-31 00:55 点击: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嘉新、沙庆俄等,在非法拘禁中使用暴力,致被害人柳某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魏海涛、陆斌等,对被害人柳某实施非法拘禁,致其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崔娜娜、褚寿艳等,对被害人史某实施非法拘禁,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崔娜娜、褚寿艳、史贺峰均一人犯两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崔娜娜有重大立功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陈家新有自首和立功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魏海涛、刘遂合、陆斌在非法拘禁被害人柳某的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系从犯,依法可减轻处罚。另结合被告人郭嘉新、崔娜娜、米先元、陈家新、魏海涛、陆斌的赔偿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谅解情况,法院对这6名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昨天下午,发生在嘉兴市区西马桥的故意杀人、非法拘禁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12名被告人因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等,被法院一审判处死缓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传销救助   www.fcx110.com
反传之窗   www.fcx110.com
全年无假日、24小时救助
咨询热线: 010-81953809   010-57210191

友情提示:目前传销猖獗,翻新变异, 如果您身边有亲人朋友误入传销组织,请联系我们,以免上当受骗
——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
江湖大姐 QQ:283071951   咨询 QQ:467080324

    联系我们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反传之窗 www.fcx110.cn
    咨询热线1:010 57210191
    咨询热线2:  010 56208282
    咨询QQ1: 283071951
    咨询QQ2: 467080324

    相关内容

    上一篇:山东滕州打击传销绝重拳出击绝不手软
    下一篇:沈阳公安雷霆打击传销,摧毁特大传销团伙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www.Fcx110.com 联系电话:+86 10 56208282 / 57210191

    Copyright © FCX110.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FCX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