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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传销,共建和谐”租房给传销人员最高可罚50万

时间:2011-05-21 23:32 点击:

  传销已成为危机社会安定的毒瘤。

      在打击传销斗争中,我市一直坚持“露头便打”的原则,多次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取得一定成效。此次活动旨在动员社区居民和广大市民都行动起来,共同抵制,参与打击传销,让传销在社区无立足之地。今后,打击传销部门将加强出租房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与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违者,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把房子租给传销人员,除了没收租金外,还要罚款5-50万,看来以后出租房屋要多个心眼,千万不能让传销人员钻了空子!”5月20日,鹰山社区居民黄艺拿着“远离传销,共建和谐”的宣传单在“拒绝传销,从我做起”横幅上一边签名一边说。当天,我市禁止传销进社区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在鹰山社区正式启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奇达、市政府副巡视员苏耀辉与各打击传销成员单位参加启动仪式。

  在活动现场,社区居民踊跃在“拒绝传销,从我做起”大型横幅上进行万人签名活动。市打传办还采取寓教于乐的形式,安排打击传销文艺演出,让社区居民在娱乐中了解传销对社会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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