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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11年罚金200万,再10倍赔偿947万!看制售“毒减肥药”的代价

时间:2022-11-01 10:39 点击:
       一款减肥药声称药效极佳,然而,所谓的减肥功效却是违禁成分在作祟,有消费者服药后导致精神分裂。令人吃惊的是,这些被销往全国各地的减肥药都是在出租屋内制作完成,成分配比全凭制作者从网上找来的配方,卫生条件更是不堪入目。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近日提起公诉的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终于尘埃落定,制售假药者获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同时承担惩罚性赔偿金9474900元。10月27日,检方披露案件详情。
       庭审现场
       “美丽”的代价:妙龄女子患上精神疾病
       几年前,年轻的小玉(化名)在网络上搜索减肥产品,了解到一款名为“小凤纤”的减肥药,看着产品介绍页面上美女的苗条身材,小玉动了心,在网店下单购买了几盒。刚开始服用时,小玉身体就出现了明显的不适,她发现,虽然服药后能够明显感觉到食欲降低,但伴有口干、瞌睡、失眠、心跳加速等症状。她将自己的不良反应反馈给网店店主,对方答复:“这是正常的,如果觉得实在不舒服了就减量,或者过几天再吃。”就这样,小玉继续服用。之后,随着产品升级,小玉又向卖家长期购买一款名为“OB蛋白瘦身”的减肥药。
       小玉自以为在变美的道路上一路凯歌,却没想到一步步陷入痛苦的深渊。2019年,小玉因长期精神状态不好前往医院治疗,医生的诊断给了小玉和家人一记重击——精神分裂症。冷静下来后,小玉的母亲将目光瞄准了女儿长期       服用的减肥药。是不是这些减肥药暗藏猫腻?小玉的母亲拿着几种减肥药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接案后,公安机关立即对减肥药进行了称重、取样、检测。经检测发现,这些减肥药中竟全部含有违规的西布曲明成分。
制作令人心惊:“神药”诞生在出租屋
       小玉购买的“小凤纤”店铺店主是陈某,2018年,陈某因销售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药被判缓刑。缓刑考验期内,陈某和老朋友应某提到自己曾销售减肥药的经历。应某从陈某的口中得知,减肥药市场巨大,利润可观,明知陈某已经因此被判了刑,应某仍然跃跃欲试。
       应某知道,要想让产品卖得好,回头客多,必须要有效果。效果从何而来?陈某告诉他,减肥药中最重要的一种成分,就是西布曲明。
       说干就干,应某开始在网上买来了西布曲明。“当时那个卖家还给了我制作减肥药的方子,告诉我西布曲明不能多放,会出事,我当时也没太放在心上。”应某交代,为了让自己的减肥药看起来更有卖相,应某在网上定制了减肥药的外包装,分为两个系列,其一为“金粉世家”,其二为“OB蛋白瘦身”。因为担心自己制作减肥药会牵连到家人,应某在外租了一个房子,用于存放原料、制作工具、成品等。
       根据自己得到的配方,应某制作的减肥药需要用到三种原料,除西布曲明外,还有大黄粉和面粉,偶尔还会加入有利尿功效的呋塞米。大黄粉是黄色的粉末且有比较浓的中药味道,应某将其和西布曲明及面粉按照一定配比放在脸盆中,用手搅拌均匀,就得到了一盆淡黄色的粉末,再将准备好的胶囊壳放入专门的模具中,倒入粉末,打开模具,几十颗减肥胶囊就做好了。将胶囊装入应某定制的包装盒中,外观看起来,这些“三无产品”与正规产品并无不同。
       应某制作好减肥胶囊后,一般会先交给陈某进行试药,如果陈某认为不良反应太大,就会让应某调整原料配比,减少西布曲明的用量。应某以自己岳母的名义申请了一个“瘦身女王”的微信号和陈某共用,二人通过微信招募代理。
       “知道有问题,当时‘瘦身女王’在代理群告诉我们,卖药的时候要小心,吃多了肯定不行,还让我们卖药要选对人,不能什么人都卖。”案发后,代理商之一邓某坦白,其早就知道从“瘦身女王”处拿的减肥药并不靠谱,几乎所有的顾客都表示吃药后有不良反应,轻则口渴厌食,重则失眠头晕。但在利益驱使下,邓某选择了沉默。
       制售者受严惩:10倍惩罚性赔偿获法院支持
       案发后,警方将制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减肥药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截至案发,已有数千名消费者购买了这些减肥药品,遍布全国各地。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定,2019年至2021年9月,应某将生产的掺入西布曲明成分的OB蛋白瘦身和金粉世家纤体塑身丸两款减肥药,通过微信销售给他人,是食品安全风险的源头,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陈某等15人明知销售的减肥药中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通过微信向外销售,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021年12月,邗江区检察院依法对应某等16人提起公诉,并于2022年2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2年7月12日,经开庭审理,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应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百万元,同时支持了检察机关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部请求,应某需承担赔偿支付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9474900元;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陈某等1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至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均并处罚金。
       应某不服判决,向扬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2022年9月29日,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反传销救助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凡是让你先交钱;然后层层拉人头赚钱的、都是传销。只要交钱无依无据无凭无证的,让你等待发大财的都是非法集资、圈钱诈骗。须谨慎防范。家人陷入传销失联,需要、寻人,寻亲,劝说传销痴迷者,可联系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抵制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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