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毒瘤,为何屡打不散?
今年以来,传销组织像毒瘤一样在各地扩散。笔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年5月份以来,我市公安、工商等部门共查破传销违法犯罪案件7起,取缔传销窝点6个,打掉传销犯罪团伙3个,刑事拘留5人,教育并遣返参与传销的人员200多人。 传销组织为什么屡打不散,老百姓为什么还是屡屡上当? 欺骗实质: 收费或销售产品获利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高价购买产品、服务等方式获加入传销资格。”这是目前传销组织诈骗成员取得传销资格经常采用的一种引诱方式和必经的程序。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一些群众急于摆脱贫困、发家致富的迫切心情,以加入组织推销产品就可获得高额回报或者以特许加盟、地区代理等许诺为诱饵,或以传销中的职称提供网络空间、帮助传销中有职称的人开办网上店铺、为有职称的人经营提供传销服务、帮助制订创业计划等服务为名,引诱不明真相的群众加入,成为传销组织中的一员。 6月21日,仙居警方根据群众举报,捣毁以吴某为首的传销窝点。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打着“广州雷蝶诗化妆品有限公司”直销的名义,发展下线传销人员63名。这批传销人员分别来自贵州、四川、安徽、云南等地,大都是被亲友以经商的名义骗来的。 在所谓的美好前景诱惑下,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用高价大量购买所谓有利可图的产品。实际上这些高价产品的货款就是参加传销活动入门费,只要有钱给传销组织,就能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或是只有为之推销产品越多,或是购买产品多的人,才能取得传销资格备档。所以说传销组织者们在发展成员时,所谓的推销产品、提供服务只是用来作为哄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的道具,目的是收取费用或大量销售产品获取的经济利益,才是传销欺骗实质。 常用手段: 诱骗或胁迫发展下线 “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做不到”……这些是传销组织者向参与人员进行“洗脑”常用的话。 传销活动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骗取钱财。为了让参与人员死心塌地进行传销,传销组织者在采取温情攻势的同时,都要通过上课对参与人员进行洗脑,鼓动参与人员的发财欲望;以貌似科学的“经济学原理”和“营销策略”蛊惑人心;以所谓传销“成功”者现身说法等形式刺激参与人员的暴富心态。 他们利用普通群众的求富心理,鼓吹发财;对于大学生,则将发财包装为“自我实现”;利用大家渴望致富的心理,编造或套用“网络倍增”、“消费联盟”、“共销入股”、“滚动促销”等时尚的市场营销名堂;以工作不如做生意获高额回报为诱饵,鼓吹“可以将石头当成金子卖”“参加传销,就可以坐在家里等钱”“不需要权力、技术和大量资金,只凭一张嘴以及勤快的手脚,任何人都可以迅速致富”……这些极富诱惑力的鼓动,使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加入到传销组织中去。 5月6日,天台警方会同工商部门捣毁一传销窝点,查获组织、授课人员4名,参与传销听课人员70名。经查,该组织以做某品牌的化妆产品直销为名,以无实物点人头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如拒绝缴纳会员费则没收身份证和手机来限制其人身自由。 犯罪趋势: 受害人由亲戚朋友向网友扩展 从传销物品发展到赤裸裸地欺骗,传人头、拉下线,传销人员通常以找工作、共同创业为诱饵,将同乡、同学、工友、亲人甚至父母子女骗来从事传销,随着信息时代网络的异军突起,传销组织利用互联网拉人头、拉下线。 6月17日,椒江警方联合工商部门一举捣毁了4个传销窝点,抓获涉案人员53人,其中传销骨干12人。经查,该团伙于6月13日从湖州转移到椒江,通过网络交友等方式将人员骗至椒江,分地域、分网络、分批授课,并要求每位入会人员缴纳2900元会员费,缴纳后每人分发一套“风韵之神”化妆品,会员每成功发展一名下线会员给予525元“分红”,其实质是“拉人头”传销。 防范手段: 需多方共同努力 传销严重扰乱了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危害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造成了巨大破坏,一些传销人员拉下线甚至对自己的父母、子女下手。由于从事传销活动造成血本无归,参与偷盗、抢劫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甚至产生悲观厌世、出现精神疾病和跳楼等事件,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在打击传销活动中,需要形成由政府牵头,公安、工商为主,司法、商务、电信、移动、银行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长期打击传销机制。同时,要建立全民反传销机制。相关部门在加强反传销宣传、提高群众反传销意识的基础上,动员鼓励群众参与打击传销活动,使传销自然失去生存的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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