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传销:成都打击传销十大案例公布
【报网互动稿】(四川日报·四川在线实习记者 刘兰)《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已5年,成都市工商局联合成都市公安局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查处和取缔了一大批传销组织。10月19日,成都市工商局公布了近年来成都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十大案例。 案例一 全国首例互联网基金传销 2004年,高某、杨某传销美国互联网基金,该非法传销网络的结构为金字塔形,先加入购买基金的人可从后加入人员的出资中获取收益。参与者在公司网站上有自己的会员ID号码及密码,通过ID号码及密码可在网站上查询本人所发展的人数及所得回报。2004年8月10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高某、杨某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这是全国首例互联网基金传销案件。 案例二 发展优惠顾客卡传销 成都市锦江区某精品专卖店在2002年7月至2004年10月的经营活动中,采用宣传、介绍网络营销的方式发展优惠顾客,让其成为持卡业务员。持卡业务员每发展一个下线就会增加400积分,优惠顾客再以业务员的身份介绍发展下线业务员,积分越高,提成越高。2005年1月,锦江工商局责令该专卖店立即停止传销及变相传销经营活动,没收当事人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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