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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的引进,仅仅8年就被取缔?

时间:2020-08-31 17:16|来源:反传第一线|编辑:马老师|点击:

        传销已成为危害社会的毒瘤,不仅对参与者自身造成了严重的身心危害,还对社会稳定及经济秩序带来了严重影响,那么传销到底是怎么来的呢?又是如何演变的?

 

        首先传销是1990年从国外引进的,当时我们正在由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为了加速经济的发展就从国外引进了很多先进生产技术和经营模式,传销就是其中之一。也为了解决十年改革开放带来的下岗就业问题,GS总局就与美国雅芳为首的十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十的合同,如安利、完美等,并允许以传销的模式在中国运行。

        要注意的是在国外“传销”也叫“直销”,由于计酬方式的不同,直销又分为“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分销”,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就把“单层次直销”习惯称为“直销”,将“多层次分销”称为“传销”。

         其次这个经营模式在我国发展的并不好,甚至是令人万万想不到的结果。因为安利等公司在我国投资不到2个亿,每年却可以赚走100亿,那么,我们自己人为什么不能做呢?于是就在1996年把审批权由国家工商总局下放到了各省、市、县小小的工商所,直销企业由40多家增加到了几千家,从业人员达到2000多万.

        与此同时就是出现了各种问题:

        一、哄抬价格,假冒伪劣产品:在利益的驱使下,商家就故意把产品的价格抬高获取钱财,层层加价,几百元的东西传到某地可能卖到几千元。还有的企业利用不法厂家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以假乱真,侵害消费者权益。

        二、权钱交易:有些人利用职务之便、行政之便与传销勾结在一起。更有的企业有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影响社会秩序。

        三、谈“销”色变:真假传销鱼目混珠,另人无法分辨。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模式从事非法勾当,也就是我们现在普遍认为的传销。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已经触犯了法律底线。

         最后在这种大环境大趋势下,1998年就宣布了将传销“暂时予以取缔”,一夜之间,无论好坏,无论大小,传销公司被全部封杀。

        传销其实是一种销售经营手段,是一种销售方式,引进这个项目时并不是要让这些人当坏人,而且在引进初期,确实可以解决就业问题,经济上也得到了发展,在94年又审批了40家公司,这些公司在我国严密的监控下都运行的很好,可是好景不长,任何事物都有优点和弊端,仅仅8年,其弊端在我国各种客观社会因素的影响下,体现的淋漓尽致,现在“传销”一词变得可怕,令人痛恨。

         那么,为何现在传销到现在还是“十分盛行”呢?我们下期就来分析一下传销在我国变异的根源和传销无法被彻底封杀的原因。
 

        反传销救助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凡是让你先交钱,;然后层层拉人头赚钱的就是传销。凡是交钱无依无据无凭无证的,让你等待发大财的都是非法集资。须谨慎防范。抵制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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