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息回报“投资”旅游开发为名,集资诈骗近百名老年人
时间:2022-12-14 16:09|来源:未知|编辑:站内编辑|点击:次
近日,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高息回报等为诱饵向64名老年人骗取投资72万余元的涉养老诈骗案,被告人梁某、宫某和徐某构成集资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缓刑四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至2万元不等刑罚。
2019年3月,被告人梁某与宫某商议通过注册空壳公司,即设立虚构公司,从事旅游开发投资、建设养老基地等项目,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老年人非法集资。
为了实施诈骗并逃避法律追究又商定物色患有严重疾病的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以隐匿其真实身份。被告人梁某等人以设立的虚构公司名义签订月息均为2‰的借款合同、会员合同,约定借期三个月、六个月不等,先行扣除三个月利息、红包,承诺到期归还本金及剩余利息。最终,该公司在约定投资期限到期前关门停业,均未按约定归还本金及支付剩余利息。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被告人梁某等人向64名集资参与人非法集资人民币72.65万元。64名集资参与人均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被骗金额最少者4000多元,最多者达12万元。
梁某等人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法官释法明理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开庭前积极配合退赃。
被告人梁某等人全额退出赃款72.65万元,均已返还集资参与人,取得全部被害人书面谅解。结合梁某等人确有悔罪表现,且退缴全部赃款等情节,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反传销救助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凡是让你先交钱;然后层层拉人头赚钱的、都是传销。只要交钱无依无据无凭无证的,让你等待发大财的都是非法集资、圈钱诈骗。须谨慎防范。家人陷入传销失联,需要、寻人,寻亲,劝说传销痴迷者,可联系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抵制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文章来源:长沙打非专线,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
联系我们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 反传之窗 www.fcx110.com |
咨询热线1:010-56208282 | 咨询热线2:010-57210191 |
马老师专线1:13260289889 | 马老师专线2:18600220905 |
咨询QQ1:283071951 | 咨询QQ2:467080324 |
打击传销,关切民生,贴近生活,服务大众。救助中心——您身边信赖的朋友! |
相关内容
热门导读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