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 一个家破 一个人亡
26岁的陈远志,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9年6月,贵州省大方县村民陈远志,网聊认识了黄娟后到咸阳,在黄娟介绍下,加入传销组织。陈远志又骗家人加入。因干传销没赚到钱,2010年下半年陈远志到广东打工,其间患病向家人要钱,家人认为这又是他骗钱拉人参加传销的谎言。
在外打工时患病,却得不到家人的帮助,贵州籍男子陈远志认为,亲人对自己完全失去信任,都是被介绍他加入传销组织的网友所害,他将怨恨全发泄在了网友黄娟身上。昨日,在咸阳市中院及渭城法院组织召开的公判大会上,
无法得到家人帮助,病中的陈远志感到落到这种境地全是黄娟所害。2011年6月,他赶到咸阳,约黄娟到宾馆,两人发生性关系后,陈持刀连捅黄娟数刀,致黄娟当场死亡。案发后,陈远志打110报警。
昨日公判大会上,咸阳中院和渭城法院还同时对另外7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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