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被同学骗传销的跳楼逃亡
为了逃脱传销组织,趁没人注意时,王某从出租屋的三楼跳下,周围群众看到受伤的王某便拨打了110,王某被送至南昌市中寰医院救治,才得以真正逃脱。2011年9月3日,公安人员查获该传销窝点,将祖某等人抓获。
今视网3月23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90后传销团伙以做生意为由,诱骗同学进入传销组织,并非法拘禁他人,迫使被骗人员跳楼逃脱。记者从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祖某一行7人被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祖某等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到二年零四个月不等。
据了解,被告人祖某、敖某、杨某、刘某、黄某、程某、李某7人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的出租屋内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其中祖某、敖某、杨某、刘某、黄某5人皆为90后。
2011年7、8月间,祖某多次给其同学王某打电话,谎称自己在南昌做生意,并邀请王某来到南昌发展。2011年8月29日祖某在得知王某来到南昌,便协同敖某等人前往南昌火车站接王某。祖某接到王某带其进入传销组织后,以借用手机为由,取得王某手机,阻止其与外界联系,并对王某开始灌输传销信息,要求共同从事传销活动。王某坚决不从,并要求离开,但祖某、敖某等人通过劝阻、言语威胁、看守等方式强行限制王某人身自由。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祖某、敖某、杨某、刘某、黄某、程某、李某强迫他人进传销组织,采取拘禁的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编辑:陈大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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