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传销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获刑
时间:2013-02-07 19:07|来源:中国法院网|编辑:甲乙木|点击:次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3月,以徐某某为首的一伙传销人员,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旗号由巢湖市窜到芜湖市继续从事传销活动。该组织采取“五级晋升制”,由上至下分业务总管、业务经理、业务主任、业务代表、业务员。发展新成员时,由传销人员用电话、上网等方式以做生意、招工等名义将亲朋或网友诱骗进“家”,然后,采取扣留身份证、手机、行李,恐吓、打骂、看管等形式限制人身自由,以上课、“谈话”等方式对被骗者“洗脑”,“考察”,最终迫使被骗者交纳2800元购买虚拟产品成为该组织业务员。新人成为业务员后,再诱骗他人加入,如此循环。
一传销团伙迫使被骗者加入非法传销组织,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受害人为逃跑失足坠楼,酿人亡惨剧。身着囚服的八名被告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于2013年1月31日在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审,整个庭审持续了六个小时,案件将择日宣判。
2012年3月,被告人陈远军以做生意由诱骗同乡王某某进入传销组织。王某某到达芜湖后,随即被人带到传销窝点,被告人杨超对王某某进行“谈话”,通过语言威胁,并称其人身自由已被控制,要求被害人将手机、证件交出,扣留。王某某拒绝加入传销组织,“管家”寿飞东、赵石林便安排被告人石琪对王实施人身看管,同时锁门封窗防止王某某逃脱。6月17日下午,王某某趁看管人员上厕所之机,爬上未完全封死的窗户,准备跳至东边一户人家窗台逃走,结果失足从六楼坠落,当晚,王某某伤重身亡。事发后,该窝点传销人员全部逃离,后被公安机关悉数抓获。
据悉,涉案的多数被告人本身也是被亲朋好友所骗加入传销组织的受害者,身陷泥沼,却在传销组织的“洗脑”下渐渐麻木,最终不分是非,参与犯罪活动,成为夺人生命的帮凶。在法庭上,各被告人虽心生悔意,但为时已晚,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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