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去淄博会网友陷入传销身死,家人申请赔偿
时间:2013-12-28 18:48|来源:中新网|编辑:甲乙木|点击:次
中新网徐州12月27日电(徐政 李东艳)被派往外地联系业务的李睿听从女网友的“召唤”前往相会,孰料等待他的不是女网友的温柔怀抱,而是身陷传销组织,人身自由被控。
为了逃离“狼窝”,李睿欲从五楼传销窝点逃脱,却遭传销组织成员拉拽阻拦,结果致其不幸坠楼惨死。该传销组织成员后因犯罪被判刑罚,而李睿的家人在为李睿申报工伤认定申请遭拒后,又与人社局打起了行政官司。27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终审判决,法院没有支持李睿家人要求撤销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诉讼请求。
李睿原来是徐州某可再生能源设备有限公司的业务员,通过网络与一个叫孙梅的女子相识,网络中,两人相谈甚欢。后李睿得知孙梅在山东省淄博市做化妆品生意。
2010年11月中旬,李睿被派往外地联系业务,孙梅便约李睿前往山东省淄博市相会。11月16日,李睿应约乘坐火车到达淄博,孙梅将李睿接至与夏某等人位于淄博市张店区一小区非法传销租住处。
到了孙梅的住处,李睿才发现身陷传销窝点。面对夏某等人的威胁,李睿明确表示不愿从事传销活动并多次要求离开,却被夏某等人强行阻拦。为防止李睿报警,孙梅还扣留了李睿的手机。之后几天中,李睿曾多次尝试逃脱“狼窝”,均未成功。11月19日上午8点多钟,李睿趁孙梅等人不备从五楼阳台翻出,欲逃离该传销组织,却遭传销组织成员拉拽阻拦,结果致其不幸坠楼惨死。
李睿父亲认为李睿从单位借款3千元出差费后被单位派至外地联系业务,在淄博市被诱骗误入传销组织,在多次强行脱逃的情形下,坠楼不治身亡,应认定为工伤。
2011年11月13日,铜山人社局立案受理李牧为李睿申报工伤认定申请后,李睿生前所在公司提供了李睿的借款单、出差申请单复印件,李牧对上述证据中的李睿签名提出异议,铜山人社局随后作出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工伤认定中止期间,因李睿生前所在公司拒不配合提供借款单、出差申请单原件,李牧又申请恢复工伤认定申请。2012年4月26日,铜山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为工伤。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后,李牧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铜山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睿出差时与孙梅联系后被骗入传销组织,为摆脱传销组织的控制坠楼身亡,系孙梅等人故意犯罪行为所致,并非工作原因导致。因此,李睿的伤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情形。遂判决驳回了李牧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李牧不服,上诉至徐州市中级法院,认为李睿为开展业务被诱骗误入传销组织,其本人并没有过错,没有不予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要求二审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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