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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法院审理传销案,涉案数额高达486万

时间:2014-09-12 18:12|来源:四川新闻网|编辑:甲乙木|点击:

  记者今(12)日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过9月1日和9月11日两天庭审,由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支持公诉的一起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的领导、组织传销活动案,在武侯区法院审理完毕,法庭将择日宣判。据悉,该传销案涉案传销资金数额高达486万余元。

  据了解,2012年6月至2014年4月期间,熊某某、曹某某、李某等人组建传销组织四川隆亨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及中食油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从事传销活动。以推销“共轭亚油酸亚麻籽胶囊”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入会费用6000元获得入会资格,并按照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会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标准。

    仅2013年7月至9月期间,该组织即发展传销人员810余人,且层级在三级以上,收取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486万余元。

  庭审中,该传销组织实际控制人熊某某以不知情、未参与为由而拒不认罪,曹某某、李某等其他共犯在犯罪情节上也避重就轻,拒不如实供述参加传销组织的人数、传销资金的数额等重要犯罪事实。对此,公诉人有针对性地组合证据,重点突出,详简得当地示证、质证,充分证实了首犯熊某某及其他共犯共同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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