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传销伤人命被政府判有期徒刑10年
时间:2014-12-31 22:11|来源:北方网|编辑:甲乙木|点击:次
传销组织人员为发展下线,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被害人为逃脱跳楼致身亡。日前,涉案两名被告人均被北辰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
今年5月,在本市从事非法传销的山东省女青年周某通过QQ聊天结识被害人张某。5月下旬,张某在聊天时称其端午放假要到天津来玩,周某遂想利用此机会将张某发展为下线。张某来津后,周某即将其带至传销组织二级领导牛某在本市北辰区某村的住处。周某、牛某等人将张某拘禁在此处,欲说服其加入该组织,限制张某人身自由长达30余小时。
6月2日凌晨4时许,牛某发现张某坠楼,后将其送至医院抢救,但张某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牛某被医院保安当场控制,后由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6月14日,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牛某供述称,张某曾多次表达想要离开,为了把他发展成下线,牛某等人便千方百计不让他离开,把张某关在6楼也是为了防止他逃跑,没想到张某为逃离会跳楼。
联系我们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 反传之窗 www.fcx110.com |
咨询热线1:010-56208282 | 咨询热线2:010-57210191 |
马老师专线1:13260289889 | 马老师专线2:18600220905 |
咨询QQ1:283071951 | 咨询QQ2:467080324 |
打击传销,关切民生,贴近生活,服务大众。救助中心——您身边信赖的朋友! |
相关内容
热门导读
下一篇:小伙因传销没钱抢劫,被宝坻警方抓获
上一篇:非法拘禁他人做假天狮传销被抓判刑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热点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