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公益”外衣下的传销真面目“中国梦随梦行”传销首犯被起
“中国梦随梦行”是一个披着“慈善公益”外衣的传销组织。它打着“献爱心”的幌子,以高收益为诱饵,采取“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会员,攫取暴利。2月29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对外披露了该起传销案的起诉书。
该起诉书上显示,“中国梦随梦行”传销活动,是发起者以慈善公益为名,诱骗他人通过向组织缴纳2000元费用加盟该组织。加盟后即成为2级成员,获得一个可在“中国梦随梦行”平台查询自己信息和动态的爱心账号。
成为新成员后,需要发展三名以上的下线,每发展一名下线即可获得600元静态奖励,平台管理人员被告人刘某甲获得200元平台管理费用,余下的1200元作为动态奖励发给该成员上线。该组织共设九个层级,每层所设名额为上一层的3倍,即一层1人,二层3人,三层9人,四层27人……以此类推至九层6561人。
2017年11月,被告人刘某向另案被告人刘静、马贺传授该传销模式后,刘静、马贺来到防城港组织、领导“中国梦随梦行”传销活动,以“中国梦随梦行”慈善公益为名,在防城港市不断诱惑、发展他人购买虚拟份额,每个虚拟份额单的申购费用是2000元,每个新人可以申购一个单或者多个单,每个推荐人推荐一个新人申购一个单可以获得600元的固定提成,再给“中国梦随梦行”平台管理员刘某每个申购单的平台费用200元,剩下的1200元被截留给该成员的隔代上线瓜分。
刘静通过其人脉开展传销运作,作为最上层会员;马贺为刘静的下线,马贺负责为新成员讲课,积极培训伞下成员,收取新加入成员所交纳的申购费,计算并发放该传销组织成员的返利和提成,然后将每天收取的会员费交给刘静,由刘静将平台费转给刘某。刘某为该传销活动讲解辅导、伪造资质、制作网站、提供宣传资料、管理平台网站并从每单申购费中抽取200元平台管理费,在该“中国梦随梦行”传销组织体系里面起到发起、策划、协调的重要作用,对该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起关键作用。
截止案发,“中国梦随梦行”传销组织在防城港市的传销活动人员已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
2019年8月3日,刘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6日被执行逮捕;同年11月5日,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侦查终结此案,并将该案移送至港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港口区检察院认为,刘某在“中国梦随梦行”传销组织体系里面起到发起、策划、协调的重要作用,对该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起关键作用,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可以从轻处罚。在该起诉书中,港口区检察院建议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毫无疑问,“中国梦随梦行”就是一种“伪慈善”。近年来,“伪慈善”越来越多,他们打着慈善的名义,谋取的是个人私利。这是对慈善的亵渎和伤害。
“伪慈善”最普遍表现的就是以慈善的名义欺诈敛财,而且方式越来越多样,他们往往用爱心、公益、创新等措辞,借着“互联网+”的名义行骗。“善心汇”就是这样用情怀加利益的方式诱惑公众参与。而这种“伪慈善”的存在,使得很多人害怕再次受骗,进而对慈善事业望而却步,让真正善良的人们寒心。“伪慈善”伤害的不只是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还有那些想默默地奉献爱心的人们。
因此,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打击力度打击传销,还慈善事业一片净土。社会大众也要擦亮眼睛,识别“伪慈善”的真面目,将善心用在对的地方。[此文来源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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