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云联意”网络传销案审结 河南总代理获刑
4月17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了一起“云联意”网络传销案。一审期间,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男子朱某全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值得一提的是,朱某全是“云联意”网络传销组织的河南总代理。
北京云联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云联意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喻某某。该公司对外宣传是CNCBK国际控股集团的下属公司,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和推介“CNCBK消费投资创富业务“,以消费投资高额返现、无风险、高收益的方式发展会员、吸引会员投资。
CNCBK消费投资创富业务“的主会员分为初级会员、权益会员、联盟商家三个类别,其中初级会员为免费注册,成为会员后即可参与消费和投资并获得高额收益。成为权益会员和联盟商家则需缴纳一定款项,既可以参与投资和消费,亦可推荐会员并获得奖励。
会员投资消费的形式分为直接投资购买白积分、投资购买加油卡、电话卡,并赠送白积分和投资购车,并赠送白积分三种。
上述投资消费基本上并不交付加油卡等实物,而是赠送投资额数倍的白积分,白积分以每天千分之二的比例转换成红积分,红积分则可提现或再次用于投资消费。
CNCBK业务的实质就是以日利率高达1.25%左右的高收益来吸引会员投资。但在会员参与投资后,大量会员并未能获得提现,CNCBK平台则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和搪塞。并在2017年12月推出“蓝天计划”,规定会员要想提现必须再缴纳拟提现金额34%的款项,从而再次吸收了大量存款,而实际上大量会员仍然未能提现,最终造成会员大量财产损失。
2017年4月,被告人朱某全经CNCBK国际控股集团北京云联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NCBK公司)大区总裁彭某霞介绍,交纳90万元会费,加入CNCBK商城平台传销组织,成为CNCBK公司国际控股集团会员并担任河南总代理。后朱某全根据CNCBK公司运作规则,以推销商品、积分返现为名,要求参加人员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采用传销的方式,通过互联网在河南省范围内开展活动。
截止案发时,朱某全发展下线会员达630人。2019年8月4日,朱某全在家中被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民警抓获。2019年12月13日,原判认定朱某全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出上述判处。宣判后,朱某全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于4月17日认定,朱某全伙同他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应予处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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