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4千余万元!贪财图利的她最终难逃法网
时间:2022-11-10 11:35|来源:未知|编辑:站内编辑|点击:次
听信虚假广告
贪图高额利息
最终导致存款血本无归
这就是典型的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公安机关对此重拳出击!
以案说法
2022年11月2日,霞浦县公安局成功规劝一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犯罪嫌疑人方某(女,37岁,霞浦县松城街道人)投案自首。
案件回顾
2018年2月至6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方某以做“帮人代还信用卡”“炒店”“养殖户临时卡”等业务缺少资金为由,用高利润吸引朋友缪某鑫、许某铭、陈某婷等人投资。其间,方某按一定的比例定期给投资人分红。2022年6月,方某资金链断裂,无法返还投资人投入的资金,造成了投资人遭受经济损失达4千余万元。
因该案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案发后,霞浦警方迅速开展处置工作。民警对嫌疑人方某开展动员劝投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敦促方某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11月2日上午,方某主动到霞浦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方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非法集资定义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
高额回报莫信
非法集资一般都以利益为诱饵,在宣传中打着承诺定期高额返本付息、消费全返的幌子,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发展蔓延十分迅速。有的犯罪嫌疑人给出的年利息达5%、甚至10%,让许多禁不住高息诱惑的人不断加入,最终在崩盘前醒悟,但为时已晚。
谨防老人受骗
警方提醒:中老年群体是非法集资活动的重要目标群体,子女要多加留心,及时提醒家中父母远离非法集资,提高警惕,谨慎投资,切勿轻信“高回报、无风险”的承诺。
反传销救助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凡是让你先交钱;然后层层拉人头赚钱的、都是传销。只要交钱无依无据无凭无证的,让你等待发大财的都是非法集资、圈钱诈骗。须谨慎防范。家人陷入传销失联,需要、寻人,寻亲,劝说传销痴迷者,可联系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抵制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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