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大微商被曝涉嫌“传销”!被骗100亿血本无归
时间:2017-06-02 13:17|来源:反传销救助中心|编辑:马老师|点击:次
号称“中国第一大微商”的摩能国际摊上大事了。
近日,多位微商代理向“啃美妆”爆料称,专业做女性似乎用品的摩能国际采取“传销”的模式招商,到全国各地巡回的开会洗脑,诱骗了几十万微商小白的加入,被骗的金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一些微商甚至因此闹得家破人亡。10万全国代理面临血本无归,开始围攻总部、拼死维权。
可能你对摩能国际这个名字还不太陌生,但它旗下的棒女郎私护凝胶、女神泡泡慕斯洗液、V塑水光棒、水灵珠洗衣胶囊、绿色呼吸牛蒡茶、私密日记蚕丝卫生巾、俏天下黄金沙棘油、韩室气泡水精华等微商品牌产品,总有一款在朋友圈与它们似曾相识。
第一家只用了两年时间从0做到100亿的国内企业;
第一个开创为代理商工业化引流的企业;
第一个提出从物的品牌向人的品牌转移的企业;
第一个开启线下会议和创客中心实现O2O闭环的企业;
第一个和国际顶尖技术工厂合作的企业。
封闭式“洗脑培训”
7级代理层层打款
就这样一个“微商界的神话”,一夜之间突然四面楚歌,被上万代理纷纷爆料各种丑闻。
某微商打款记录(来源:啃美妆)
去年曾被曝光“黑历史”
很有可能涉嫌“传销”
其实早在去年,就有地方媒体爆料过摩能国际“棒女郎”产品有可能涉嫌“传销”。
钟女士为此跑到北京找到了这家“棒女郎”产品公司,要求进行退货,对方却以各种问题敷衍,因未签合同,欠款都是直接通过微信支付,没有书面合同等证据材料让不少代理商,在自身合法权益上吃了大亏。拨打“棒女郎”产品包装的客服联系电话,提示为空号,网上也找不到有关该产品的客服联系等方式,都是下线微信联系上线,一次次控制直到顶层金字塔。
摩能国际这样的运营模式是非能被鉴定为传销,可以对照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质量不合格、虚假广告宣传
10万代理围攻总部、拼死维权
除此之外,摩能国际的“棒女郎”产品还被爆出质量问题以及涉嫌虚假广告宣传。
从今年3月份开始,棒女郎的凝胶就变成了水,还有一股怪怪的味道,根本就卖不出去了。代理们都认为产品质量有问题,但公司不承认,也不肯退换货。经国家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依据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棒女郎抑菌凝胶和女神泡泡抑菌液两款卫生用品产品对白色念珠菌无抑菌作用,产品质量不达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可以依法退货。外包装采用不符合规范的繁体字说明,可以依法退货。
关于广告宣传,棒女郎抑菌凝胶产品没有任何台湾元素,但其广告宣传时声称:“棒女郎亚洲第一女性私护品牌!棒女郎诞生于2009年,是台湾隐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台湾女性私护实验室合作,基于其核心科技倾力打造的新一代女性私护护理品牌...”
棒女郎的产品宣传文案,几乎是“万能的神药”:宣称对脸色暗沉长斑长痘、性生活频繁、产后阴道松弛、人流人群、阴道炎、白带异常、附件炎、卵巢养护保健、宫颈炎、宫颈糜烂、盆腔炎、气血不足、月经不调等都有效。比如“棒女郎”一直宣传女神泡泡抑菌液和棒女郎抑菌凝胶这两款产品是纯中药制剂,不含化学成分。可实际产品的主要抑菌成分却分别是“醋酸氯己定”化学药品和“聚六亚甲基双胍”化学消毒剂。
随着摩能国际“棒女郎”的内幕被逐渐披露,越来越多被骗的微商代理加入到誓死维权的大军中。目前,有数百人前往摩能国际总部诉求公道,在线上建立了大大小小的微信群和QQ群来参与维权,在线下组建了专门的维权协会。可摩能国际的回应一直含糊其辞,对此,反“棒女郎”维权协会已经拟出资百万聘请律师与摩能国际打官司。
微商不是网络传销
但也只有一步之遥
说回微商。微商,英文名WechatBusiness,是基于微信生态的一种社会化分销模式。基于微信公众号的微商是B2C微商,基于朋友圈开店的是C2C微商。
现如今,几乎每个人的微信朋友圈里都有微商在销售、发展代理。他们有的坚持每天上货、晒订单、晒收入,告诉你一天就挣了几千元,做好了就可以月入10多万元,半年就能买奔驰,一年时间全款买房...
据中国消费网介绍,当前网络传销主要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
1.“电子商务”式。不法分子首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并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2.“免费获利”式。社会上出现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的兴趣,最终上当受骗。
3.“网上创业”式。打着“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的宣传旗号。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4.“网络博弈”式。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业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5.“爱心互助”式。某些网站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
当然,如果我们发现身边一脸无辜的微商朋友所从事的代理销售行为,或服务提供行为涉嫌非法传销的,你应该这样去帮助他们:
1、自行判断或者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对是否涉嫌非法营销作出判断。
2、与上级经销商通过协商修改合同的方式,对可能涉嫌非法营销的事项进行修改和调整,坚持合法经营的理念和模式。
3、如果已经发现自己的行为涉嫌非法传销且无法自拔,则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终止非法传销的行为(合同),以确保该微商自身的经营行为是合法的。
4、可通过收集非法传销的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面揭露非法传销的过程,另一方面通过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避免承担本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5、应立刻停止经营,并向工商部门举报,或向公安部门报案。
虽然合法从事微商是个人理想和自由意志,但再小的商业也是有其运作模式的,否则会沦为朋友圈被屏蔽的“头号公敌”。
知乎用户“针影”就戏言:现在几乎所有在朋友圈做微商的人,都没有独立运营过一个项目,没有系统学习商业运作的知识,没有任何的行业经验,就只会在朋友圈刷屏发广告。软文不会编,文案不会写,各种无病呻吟的自嗨,各种自带PS的截图,还有那八年前QQ空间才有的大红大紫的风格海报,一闪一闪亮瞎眼,讲句真话,如果不是看在同学多年的份上,凭你这么羞辱我的智商和审美,我能把你送上天去给耶稣代理十字架吊坠。虽然是调侃,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道理是颠扑不破的。
最后邦哥还有温柔地提醒各位微商以及发展微商代理的公司:
惇信明义莫忘本,利欲熏心不可藏。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
文章参考:啃美妆、今日电商爆料、深圳都市频道,创业邦杂志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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