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暴力传销控制人身自由,还没收手机和银行卡
11月3日,余某来镇后就陷入了传销窝点中,对方采用扣留手机、贴身看管等手段,不让他离开住所。11月15日,余某终于找到机会逃脱,并报警。
四川籍无业女子宁某,2011年10月被网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到了镇江,到了“单位”才发现,原来是从事传销。经过不断洗脑,宁某也开始积极拉人下水。她想起了以前的男朋友余某,便以邀请旅游、见面相处为由发短信将余某骗至镇江。
以恋爱名义将朋友骗到镇江,强拉参与非法传销,遭到拒绝后竟以没收手机,强行控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达到目的。日前,润州法院对一起非法传销拘禁案件作出判决。
警方来到传销窝点检查,当场抓获宁某、肖某等人,并解救出另一名湖南姑娘小萍。
法院审理认为,宁某以谈恋爱为由将余某骗至本市非法传销点,并非法限制余某人身自由,依法判处宁某有期徒刑8个月。其他传销组织人将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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