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找工作,小心上了传销当
防范传销,远离骗局,最根本的还是要克服贪欲,不要幻想“一夜暴富”,毕竟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最终只会落得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
随着长假结束,龙年春节已近尾声,众多返乡人员又要踏上外出打拼的路途。工商、公安部门特意提醒广大群众:找工作,别上了传销组织的当。
认清传销本质,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在工商、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一定遏制,公开宣传传销活动的行为已基本消失。传销组织或转入地下,或改头换面,在现实中或在网络上,以政府支持、投资项目为名,打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旗号继续从事传销活动,并编造了整套的歪理邪说,诱骗群众参与。
甄别传销乱象,工商、公安给您支招: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让您交纳一定资金或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获得加入资格——“交入门费”;二是让您发展他人加入其中,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并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数量所交纳的资金或者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拉人头”。如遇上述情况,请您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警惕传销新变种——网络传销
“轻点鼠标,您就是富翁!”“坐在家里,也能赚钱!”当人们浏览网页时,往往会被这些词语所吸引,但这很有可能是网络传销设下的陷阱。
据工商、公安部门统计,网络传销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宣传性质的,即在网上开辟专门网站,集中发布传销信息,诱骗网民。这些信息往往以“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网上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面目出现。还有一种是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即在互联网上发展传销人员,要求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等,并且要求继续拉人加入或发展下线。如遇到上述情况,很有可能是网络传销骗局。如发现传销活动,请立即拨打12315或110举报。
参与、组织传销是违法行为
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正式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违法犯罪,参与传销同样违法。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参与传销者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拘役或劳动教养,一般参与者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参与传销者遭受的财产损失无法挽回。传销害人害己,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擦亮双眼,拒绝传销,远离传销。
记者尹立群)
传销救助 www.fcx110.com
反传之窗 www.fcx110.com
全年无假日、24小时救助
咨询热线:010-81953809
010-57210191
13260289889
13706770336
咨询:QQ 283071951 QQ 467080324
友情提示:目前传销猖獗,翻新变异, 如果您身边有亲人朋友误入传销组织,请联系反传销救助中心,以免上当受骗
——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 反传之窗 www.fcx110.com |
咨询热线1:010-56208282 | 咨询热线2:010-57210191 |
马老师专线1:13260289889 | 马老师专线2:18600220905 |
咨询QQ1:283071951 | 咨询QQ2:467080324 |
打击传销,关切民生,贴近生活,服务大众。救助中心——您身边信赖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