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年给传销人员两年获利8万多块
记者从海口市美兰区工商局获悉,该局日前对为传销人员提供房屋的房东开出首张罚单,房东李某被没收租金8.1万元,并被罚款6万元。
据美兰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前段时间接到群众投诉,称一些来自岛外的涉嫌传销人员利用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商机,以资本运作、商务理财、连锁经营等方式,骗取来自黑龙江、河北、山东等地的人员进行传销活动。接报后,工商部门迅速联合警方共同开展明察暗访,在海口市海甸岛一民宅内发现住着一批可疑人员,少时七八人,多时二三十人,共租住在6间房屋里。经过多次调查取证,工商和警方最终将该窝点共35名传销人员全部抓获。目前,5名传销头目已被依法判决劳教1年。
经查明,房东李某自去年1月份开始将其6间房屋出租给这批非法传销人员,租期为15个多月,共收取租金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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