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骨干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时间:2012-11-19 09:51|来源:中国消费者报|编辑:甲乙木|点击:次
传销骨干分子在传销过程中承上启下,为虎作伥。他们通过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活动,骗取钱财,获取非法利益。
对传销骨干分子的惩处,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罚。实施上述犯罪,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传销的骨干分子是指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在传销组织中起重要作用的人员。例如,所谓家庭的“家长”、“B级”、“C级”、“翡翠”、“钻石”,包括“讲师”等,都属于传销的骨干分子。
例如,山西介休市漆某经战友介绍,交纳1280元加入“江苏邳州银杏”传销组织,并在介休市开设“永健保健品专卖店”,介绍、诱骗他人加入传销组织。在被工商执法人员查获时,漆某共发展了216人参加传销,属于传销的骨干分子。介休市工商机关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案值2.4万余元的商品,没收用于传销的电脑1台,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5万元。 (聂国春
联系我们
|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 反传之窗 www.fcx110.com |
| 咨询热线1:010-56208282 | 咨询热线2:010-57210191 |
| 马老师专线1:13260289889 | 马老师专线2:18600220905 |
| 咨询QQ1:283071951 | 咨询QQ2:467080324 |
| 打击传销,关切民生,贴近生活,服务大众。救助中心——您身边信赖的朋友! | |
相关内容
热门导读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热点资讯
















合发全球:纳斯达克上市1个月后被定性为传销,没收
河池警方侦破“1·06”湖南御中原网络特大传销案,
教练技术:深圳众鼎被查封,受害者看见请与警方联
传销币泛滥:“理财专家”号称只涨不跌,实则为资
火牛视频:披着区块链外衣的直播就是传销资金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