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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商”八名传销头目被判刑

时间:2012-12-23 22:10|来源:新华网|编辑:甲乙木|点击:
       2011年8月19日,大连警方了解到有传销组织近2000人要在市内某地进行秘密聚会,于是紧急出动,最终破获了“明明商”组织。作为“领航人”的鲍红春、作为“商治人员”的宗玲等8名骨干成员先后落网。截至案发,该组织在全国22个大中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发展人数逾万人,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中国特色品质营销全民互助明明商”以宣传和谐文化为名,虚构成立银行,以借款返还高利息为诱饵大力发展下线,大搞传销敛财数千万元。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近日一审对该组织8名骨干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4年不等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7月,刘冠兰(在逃,另案处理)在上海成立“中国特色品质营销全民互助明明商”。该组织打着宣传和谐文化的旗号,虚构成立“中国全民借助银行”,然后以借款返还高利息为诱饵,以“生根发芽”方式拉人头发展下线,骗取钱财。加入“明明商”组织的人,需要通过上线介绍到“薪地”(各地区分支机构)交纳3990元支助金和20元材料费,填写相关单据,办理“中国全民借助银行卡”,成为“环民”。

  环民必须在三个月内“生根发芽”两个下线,可在“生根发芽”的第三个月得到“明明商”的返利。该组织宣称:返利期为2年,第一个月返2000元,第二个月返500元,第三个月返1000元,第四个月返5000元,第五个月返8000元……两年累计返利319万元。

  
  法院认为,鲍红春、宗玲等8名被告人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引诱他人参加传销,并继续发展下线,从中骗取钱财,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为此,判处鲍红春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判处宗铃等7人8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也均处以罚金。

                                      (原标题:一全国连锁传销组织的8名骨干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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