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百顺丹”“传销公司”两年销售6亿
时间:2013-01-08 21:32|来源:新京报|编辑:甲乙木|点击:次
被告人潜逃5年后投案
42岁的林宗积,曾是北京百姓天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百姓天地公司)的行政部总经理。
相关材料证实,2006年12月29日,内蒙古警方到平谷区一开发区,将涉嫌非法经营的百姓天地公司总经理王晓民、执行总裁刘文堂等4名公司高管控制,并将4人分别羁押在平谷区某酒店的4个房间进行审查。同时,内蒙古警方还依法扣押了百姓天地公司的汽车、电脑、银行卡和财务账簿等涉案物品。
证据显示,2006年12月31日3时许,林宗积与他人经预谋,指挥并带领数十人乘车赶至酒店,采用踹房门、砸手铐等暴力手段将王晓民、刘文堂劫走。事后,林宗积还指挥、带领数十人,采用砸、撬被扣押车辆、放车胎气等手段,将警方依法扣押的电脑、银行卡和财务账簿等涉案物品转移。
“传销公司”四名高管因涉嫌非法经营被警方控制后,公司行政部总经理林宗积带领数十人冲进警方所住酒店,将四名高管中的两人劫走,并将警方扣押的涉案物品转移。逃亡5年后,林宗积投案。
近日,平谷法院以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和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判处林宗积有期徒刑7年,其他参与者也分别获刑。
案发后,林宗积潜逃。2011年11月27日,在浙江老家投案。
检方认为,林宗积的行为构成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和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
被告人到案未如实供述
去年7月,平谷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林宗积对指控的基本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但不承认是组织者,只称“当时人太多了,很混乱,我是跟着大家一起去的”。
公诉人出具多份证据显示,一同参与抢人的被告人均证实,“抢人”是由林宗积组织、策划,“抢人”时,林宗积指挥大家分组,有的堵住楼梯,有的在停车场控制民警,他还画了一张图,标注了被关押高管的位置。
平谷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方指控,并认定林宗积是“抢人”的主犯,虽自动投案,但到案后并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鉴于林宗积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 案情回放
“传销公司”两年销售6亿
卷宗显示,2005年3月23日,百姓天地公司在平谷区平谷镇开业,销售所谓的保健品“百顺丹”。公司规定,每人交3600元就能当E级店主,通过发展下线,逐步升级为市级、省级代理,员工计酬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截至2006年年底,该公司在天津、内蒙古等地发展配送站2000多个,累计销售额6亿多元,所有钱款全部打入公司高管的个人账户。
内蒙古警方接报、调查后,确认该公司涉嫌传销。2006年12月29日,内蒙古警方到北京平谷区将公司4名高管控制。
■ 法条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指其他人以夺走、纵放被押解人员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扣押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是指由于行为人的妨害行为致使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无法执行的;严重干扰了案件的侦查、起诉活动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坏的财产数量巨大的。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可依行为人实际所实施的行为认定罪名。根据刑法第314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记者张玉学)
42岁的林宗积,曾是北京百姓天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百姓天地公司)的行政部总经理。
相关材料证实,2006年12月29日,内蒙古警方到平谷区一开发区,将涉嫌非法经营的百姓天地公司总经理王晓民、执行总裁刘文堂等4名公司高管控制,并将4人分别羁押在平谷区某酒店的4个房间进行审查。同时,内蒙古警方还依法扣押了百姓天地公司的汽车、电脑、银行卡和财务账簿等涉案物品。
证据显示,2006年12月31日3时许,林宗积与他人经预谋,指挥并带领数十人乘车赶至酒店,采用踹房门、砸手铐等暴力手段将王晓民、刘文堂劫走。事后,林宗积还指挥、带领数十人,采用砸、撬被扣押车辆、放车胎气等手段,将警方依法扣押的电脑、银行卡和财务账簿等涉案物品转移。
“传销公司”四名高管因涉嫌非法经营被警方控制后,公司行政部总经理林宗积带领数十人冲进警方所住酒店,将四名高管中的两人劫走,并将警方扣押的涉案物品转移。逃亡5年后,林宗积投案。
近日,平谷法院以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和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判处林宗积有期徒刑7年,其他参与者也分别获刑。
案发后,林宗积潜逃。2011年11月27日,在浙江老家投案。
检方认为,林宗积的行为构成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和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
被告人到案未如实供述
去年7月,平谷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林宗积对指控的基本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但不承认是组织者,只称“当时人太多了,很混乱,我是跟着大家一起去的”。
公诉人出具多份证据显示,一同参与抢人的被告人均证实,“抢人”是由林宗积组织、策划,“抢人”时,林宗积指挥大家分组,有的堵住楼梯,有的在停车场控制民警,他还画了一张图,标注了被关押高管的位置。
平谷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方指控,并认定林宗积是“抢人”的主犯,虽自动投案,但到案后并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鉴于林宗积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 案情回放
“传销公司”两年销售6亿
卷宗显示,2005年3月23日,百姓天地公司在平谷区平谷镇开业,销售所谓的保健品“百顺丹”。公司规定,每人交3600元就能当E级店主,通过发展下线,逐步升级为市级、省级代理,员工计酬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截至2006年年底,该公司在天津、内蒙古等地发展配送站2000多个,累计销售额6亿多元,所有钱款全部打入公司高管的个人账户。
内蒙古警方接报、调查后,确认该公司涉嫌传销。2006年12月29日,内蒙古警方到北京平谷区将公司4名高管控制。
■ 法条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指其他人以夺走、纵放被押解人员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扣押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是指由于行为人的妨害行为致使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无法执行的;严重干扰了案件的侦查、起诉活动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坏的财产数量巨大的。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可依行为人实际所实施的行为认定罪名。根据刑法第314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记者张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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