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APP诱导分享“收徒”模式类似变相“传销”
天上真能掉馅儿饼吗?这不,产品还没“捂热乎”,种种疑问就产生了。
APP诱导分享,“收徒”模式类似变相“传销”
在某APP中,几乎所有的用户行为都被“明码标价”。按照平台目前的规定,无论是看新闻、看视频、签到还是把链接分享到朋友圈,都可以得到平台数量不等的金币,比如阅读资讯5分钟可以得到100个金币,观看视频5分钟可以得到50个金币,分享新闻资讯可以得到50个金币等等。按照其兑换原则,1万个平台金币约等于现实中的1块钱,用户至少积累1万个金币才能在微信或支付宝提现。换句话说,用户必须在该APP上连续阅读8个多小时新闻资讯,或者观看近17个小时的视频,才能挣1元钱。如此看来,这个零花钱似乎不那么好赚。
业内人士龚先生透露,“补贴+收徒”已经成为目前一些新闻资讯APP的主要商业模式,所谓补贴是指用户完成指定任务获得现金奖励,而收徒模式更为重要,通过邀请收徒,用户可以从徒弟的收入里获得持续的分成。简单说有点类似收徒“传销”。一个人通过这种方式扩展到三个人、五个人、十个人这样。有一定的等级体系在里面。
记者打开某新闻资讯APP,其公开的排行榜显示,目前总排行第一的用户,总收入超过了93200元,收徒数超过了四万。
“收徒”模式在法律视野下充满争议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师傅、徒弟、徒孙构成了上下层级,并且师傅还能从徒弟、徒孙处获得收益。这样的收徒模式符合传销的构成要件。”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明祥则表达了不同观点,如果平台上的用户从收徒模式中所获得奖励全部来自平台,并且平台上投放的广告全部为正当合法广告,那么尽管其模式看起来符合传销特征,但由于用户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出现钱财损失,就不能认为其涉嫌传销。
“平台对用户收徒的奖励制度,更像是一种有偿劳务,或者可以理解为烧钱推广,与传销还是有本质的不同。”刘明祥说。
“赏金优先”模式本无问题,但打低俗内容擦边球就是问题
尽管质疑声音不断,但却并不妨碍这类新闻资讯APP衍生出新的“生意”。甚至,淘宝店家中还出现了“收徒”的店铺,店家声称,所有徒弟均为有效徒弟,非虚拟手机号注册,纯人工操作,5元一个。
然而,当新闻让位生意,当“内容为王”遭遇“赏金优先”,这类新闻资讯类APP所推送的新闻,留给用户的又是什么呢?
在使用这类APP时发现,几乎每一条推送下方都标明了阅读这篇文章所对应的金币值。记者打开其中一篇文章,发现只要将文章从头拖到尾,停留数秒之后,就会跳出“10金币已入账”的字样。
同时,此类资讯类APP内容上多以养生贴士、明星八卦、风水解梦等为主。“全是一些毫无营养没有依据的假新闻”“有意义的文章太少,滥竽充数”……翻看应用下载商店的网友评价,不难发现“刷新闻赚现金”式推广,人气虽高但点赞甚少。
“人生不得不提的30个忠告”“给对将来感到不安的你”……这些或劝勉或鼓励的“鸡汤文”,如今却被不少网友吐槽变“馊”了:有的文章假借抒情式措辞,实则夹带伪劣保健品等虚假广告内容;有的则直接掺杂涉黄淫秽内容,以露骨语言大打擦边球。
有评论表示,这样的“赏金优先”模式本身无可厚非,但在这样的模式下打低俗内容的擦边球,这一点才是问题的关键。
专家:内容涉黄违法,转发者应担责
“内容涉黄违法,转发者就应担责。”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宋建武指出,用户需提高素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对低俗违法内容的辨识能力,避免因贪小利而成为不良信息扩散的“帮凶”。此外,宋建武建议各社交平台也应加强监测,提高对高隐蔽性违法内容的监控精度。
宋建武教授认为,比起执迷于推广营销,互联网平台及应用更应专注自身内容建设,突出产品公共属性,致力于传播积极向上且用户喜闻乐见的优质内容。》》》推荐阅读:抖音被传封杀小猪佩奇 是谁把小猪佩奇变成了所谓的“社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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