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检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依法打击传销犯罪成果
5月10日,市检察院在新城区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传销犯罪情况。
近年来,传销方式不断地“改头换面”,披上了“微商”“金融”“慈善”“连锁”“国家项目”等外衣,融合互联网线下和线上平台,更具虚拟性、跨地域性、隐蔽性和欺骗性。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如今很多新型传销,只是手段比较新,以商品销售、网络商城、爱心慈善等为幌子,以创新销售方式为诱饵来开展宣传。但是不管旗号怎么变,传销犯罪的本质是不变的,套路只是“换汤不换药”。
为此,检察官提醒广大投资者和消费者,如果有人把所谓的“事业”或者“回报”吹得天花乱坠,邀请你加入所谓的“团队”时,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从以下三个方面判断其是否为传销。一是看有没有“入门费”,即是否需要先购买商品或缴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者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二是看要不要“拉人头”,即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上下层级关系。三是看“计酬”的方式,即上线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如果以上三个特点同时具备,基本上就可以认定为传销。
为严厉打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有效遏制非法传销蔓延,徐州市两级检察院立足自身职能,增强主动性和预见性,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积极引导侦查,强化犯罪指控,提升办案质效。2015年以来,共依法办理各类传销犯罪案件133件394人,较好地查办了一批社会影响大、法律效果好、人民群众关注的大案、要案,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 反传之窗 www.fcx110.com |
咨询热线1:010-56208282 | 咨询热线2:010-57210191 |
马老师专线1:13260289889 | 马老师专线2:18600220905 |
咨询QQ1:283071951 | 咨询QQ2:467080324 |
打击传销,关切民生,贴近生活,服务大众。救助中心——您身边信赖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