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网络传销”被自贡警方破获 64万人中枪
记者日前从四川省自贡市警方获悉,在四川警方开展“夏安”专项行动中,自贡市自流井区警方历时3个多月时间,打掉一个以“电子商务”为名的特大网络传销团伙,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达4000多万元。
今年1月11日,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经侦大队接到工商部门报案,称有家叫“自贡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企业涉嫌违法传销,希望与公安机关联手,共同打击。
警方侦查发现,该公司通过线上线下大肆宣传“消费获积分返利”,引诱商家和消费者入会,收取每个商家580元、每个会员30元的入会费。公司还要求新入会会员必须发展3名新会员,被发展的新会员每人再发展3名新会员,以此类推,以会员发展成员的数量多少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在组织构架上形成了“金字塔”式逐层发展团队成员的层级关系。
截至破案,这座“电子商务”传销“金字塔”会员层级已高达118层。参与人员涉及湖北、河南、北京、山东、广东、福建和四川等7个省20多个地市,会员达64万余人。
3月26日上午,自流井区公安分局派出由经侦、刑侦、网监、巡控、派出所等80多名警力组成的抓捕队,赶赴位于自流井区工业开发区内的电脑城。在位于电脑城四楼的“自贡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内,警方将13名公司高管及骨干人员“一锅端”。
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局长林兵表示,近年来,在公安机关重拳打击下,不少传销窝点被摧毁,但部分传销人员为躲避打击,借助互联网,从线下走到线上,换上“电商马甲”,继续从事传销活动,该起网络传销案即是典型——表面上是“电子商务”,但没实际发生交易,单纯靠拉人头、发展下线获利,构成了典型的新型网络传销犯罪。同时,又与互联网、电商等新兴概念沾边,群众一时难以分辨真伪。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总裁汤继强指出,网络传销是传统传销的互联网升级版,具有更大规模、更大范围、更易传播、更难监管、更加虚拟五大特征。
警方提醒,对需要交纳“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的投资项目要格外谨慎。“入门费”通常表现为需要认购商品、缴纳费用,或发展他人加入取得入会资格;“拉人头”表现为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按照一定的规律形成上下层级关系;“团队计酬”则为需要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此外,防范传销还要警惕熟人“杀熟”,暴富诱惑往往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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