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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民族资产解冻”传销诈骗近四百万 警方:请被骗者去领钱

时间:2020-02-28 09:24|来源:成都商报|编辑:马老师|点击:
       诈骗团伙自制的金卡,办理需交费一万二至十多万元

      2月25日,四川南充营山县公安局发布通告,称本案二审判决已生效,请本案被害人自通告后6个月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营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办理传销人被骗资金返还事宜。
 

      一名仅初中文化的男子虚构其是“皇族名门之后”,负责解冻存放于海外银行的历朝巨额“皇家资产”(即“民族资产解冻”),并宣称待资金解冻后,可给会员分钱、分房、安排工作等好处。截止案发,该男子及其下面的副会长、大、小组长以虚构“民族资产解冻”的名义做传销共同骗取他人钱财共计3981880元。此前,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诈骗团伙自制的报刊等
 
      本案经营山县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14年,年过六旬的男子邓密松非法创立“中华民族爱国华人联谊会”(简称联谊会),并担任会长,虚构其是皇族名门之后,负责解冻存放于海外银行的历朝巨额“皇家资产”(即“民族资产解冻”),并宣称待资金解冻后,可给加入联谊会的会员分钱、分房、安排工作等。为了发展传销会员,邓密松大量购买了所谓解冻“民族资产”的金卡、磁卡等道具提供给下级使用,此外还购买了所的“将军表”“将军杯”,用于奖励发展传销会员的有功人员。
 
       一名受害人交300元入会费办理的“会员证”
 

      经查明,邓密松自非法创立联谊会以来,根据发展传销会员人数,先后任命了何某、周翠华(女)等多名副会长和片区负责人,各副会长和片区负责人又在自己名下发展大组长、小组长数十名,并按照邓密松的指示,分别在四川、重庆、陕西等地发展会员,对每位会员收取300元~15000元不等的会费。邓密松从收取的会费中拿出部分作为小组长、大组长、副会长发展会员的经费。此外,邓密松为了使联谊会更具有欺骗性,使会员更加相信联谊会的真实性,组织副会长、大组长、小组长、会员数百人次参加吴某亮(自称“世界人民联合会主席”“中国区域发展中心主任”“世界人民联合大学校长”)分别于2016年10月、12月召开的会议,宣传“民族资产”即将解冻。
 
      2017年2月4日,报案人辛某以其母亲加入联谊会被传销骗为由报案,侦查机关于同日立案侦查。截止案发,邓密松及其副会长、大、小组长以虚构“民族资产解冻”的名义共同骗取他人钱财共计3981880元。据悉,周翠华自邓密松非法成立联谊会时即加入,后担任副会长。截止案发,周翠华及其管理的大、小组长共同帮助邓密松骗取他人人民币共计367790元。

      此前,营山县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以传销诈骗罪判处邓密松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判处周翠华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事后,邓、周二人上诉,后经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警方通告
 
      2月25日,营山县公安局发布关于返还“邓密松、周翠华等人解冻民族资产系列传销诈骗案”被害人涉案财物的通告。通告称,本案经法院二审判决已生效,营山县公安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和人民法院的判决,拟对该案所扣押的涉案财物依法处理。请本案的被害人自通告后6个月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营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办理被骗资金返还事宜。通告期满后,对无人认领的财物将按照无主财物上缴国库。
      谯枫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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