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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顿PTFX”传销、参与头目这次被浙江福建等法院法律制裁

时间:2020-04-03 21:14|来源:金融骗局预警|编辑:马老师|点击:

     3月24日至27日期间,浙江宁波市海曙区、丽水市云和县两地法院先后对十三起涉“普顿PTFX”传销案件的民事案件进行了宣判。赵某英、文某宏、郑某有以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为由,分别分别将周某兰、胡某慧以及纯树球公司、琉昕公司等十二家公司告上法院。

 

    2019年10月,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对“普顿PTFX”特大网络传销案,展开收网行动,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至案发,“普顿PTFX”外汇平台发展会员175.9万人,涉案金额1000余亿元。

 

      赵某英起诉称,2018年2月起,周某兰在云和县锦凤楼珠宝店成立委托理财工作室,对外宣称,其与多家实力雄厚的公司达成合作,涉及项目较多需要对外融资。其口头承诺投资理财人年终分红可达10%以上。因自己与周某兰系朋友关系,其在2019年8月期间,将38万余元的理财款,先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周某兰指定的珠宝店员工银行账户中,或直接汇入纯树球公司等公司的账户中,由周某兰在“普顿PTFX”外汇平台上进行网上外汇交易,代理理财。

 

      赵某英还诉称,我多次追问周某兰理财事宜,周某兰既不向原告履行报告义务,也不肯说明资金去向。我曾经明确表示解除与周某兰之间的委托代理,但周某兰一直推诿,未能拿回本金及分红,故诉至法院。另外,金融骗局预警在云和县人民法院披露的另外一起判决书上看到,丽水市莲都区男子郑某有在今年2月份,也将周某兰告上法院。

 

       郑某有起诉称,因自己与周某兰是朋友关系,于2019年7月29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14180元的理财款汇入周某兰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由周某兰在“普顿PTFX”外汇平台上进行网上外汇交易,代理理财。郑某有称,周某兰不仅不向自己履行报告义务,还不肯说明资金去向。甚至在自己明确表示解除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也一直推诿。直至今日,仍未拿回本金及分红。

 

      金融骗局预警还了解到,家住杭州市西湖区的文某宏因参与“普顿PTFX”外汇平台导致血本无归,同样将自己的朋友胡某慧告上了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文某宏起诉称,2018年10月,其朋友胡某慧多次找到我称,其在境外PTFX平台上投资外汇获利颇丰,并劝我投入资金由其进行投资理财赚取利益,且其收取部分收益。并且胡某慧还向我承诺不会亏损,随时可以收回本金。

 

      文某宏出于对朋友的信任,自2018年12月起通过自己及亲友陆续向胡某慧交付投资本金635080元。投资款项交付后,文某宏先后获得了十万元左右的收益后,胡某慧不再向文某宏支付收益。2019年7月,PTFX平台倒闭后,文某宏多次联系胡某慧要求返还投资款项未果,故诉至法院。上述三名原告均要求被告归还其本金及利息,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两地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实际上为原告通过“普顿PTFX”外汇平台进行网上外汇交易,由于“普顿PTFX”外汇平台主要搭建人员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立案侦查,故本案可能存在涉嫌刑事犯罪行为,不宜作经济纠纷案件立案审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驳回三名原告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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