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日记”确认传销后屡罚不改,又一次被珠海监管局惩治
经调查核实,花生日记公司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1月25日间,在平台设置规则,规定会员只能领取花生日记平台的优惠券,而超级会员以及运营商才能获得发展他人加入并从下一级会员消费金额中提取佣金的资格。而会员如果希望升级成为超级会员,则需要交纳99元升级费用。在上述期间,花生日记公司共发展超级会员7247人,收取费用717453元。
从2017年7月28日至2018年9月25日,花生日记公司以平台运营商可获取其发展的会员所购买的商品一定比例的佣金为诱饵,发展了多个粉丝数量多、流量大的流量运营公司,作为其“分公司”(也称之为“运营中心”或“加盟公司”、“合作经营商”),再由这些分公司去协助管理运营商,运营商负责发展会员,按照层级提取酬金。
1月27日,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珠区市监局)对广州花生日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生日记公司)组织、策划传销一案作出行政处罚。 花生日记公司通过传销模式发展会员2153万余人,非法获利754万余元。
处罚书上显示,2019年9月5日,海珠区市监局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交办通知,对花生日记公司涉嫌从事传销活动行为立案调查。花生日记平台佣金具体分配方式为:“超级会员”通过“花生日记”APP平台购买商品,淘宝公司在商家给予的推广费用中扣除一定服务费后,余款作为佣金发到购买商品的“超级会员”所属运营商账户,当事人计提18%,运营商计提22%,购买商品的“超级会员”提取50%,其直接上一级会员提取10%。
截止至2018年9月25日,花生日记平台发展了31530个运营商, 21534555人会员,其中组织结构达到三级及三级以上层级的会员有21496085人,占全部会员人数的99.82%,层级最多的组织链条已经发展至51层。期间,花生日记公司通过上述方式,获得违法所得7542455元。
2021年1月21日,海珠区市监局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直接送达给花生日记公司。花生日记公司收到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海珠区市监局认为,花生日记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以及第三项所指的违法行为。并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以及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决定责令,花生日记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7542455元,罚款15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9月3月14日花生日记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被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745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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