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孟陈新能源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被没收违法所得
时间:2022-10-11 16:42|来源:未知|编辑:站内编辑|点击:次
近日,据企查查显示,山东孟陈新能源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被罚没333万余元。
据了解,当事人在运营销售生物质汽醇过程中,采取的运营模式和计酬方式是让消费者缴纳3000元购买生物质汽醇成为会员并获得推荐他人成为会员的资格,推荐他人按照奇偶次序获得900元、1200元两种推荐奖励;推销业绩奖励累计达到1.4万元即有资格成立分公司,并根据销售产品的销售额,获得0.5%-3%的扶持资金奖励。
山东孟陈新能源有限公司因涉嫌传销
这种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之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行为。
综上作出以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1837778.00元;
二、罚款1500000.00元;
以上两项合计3337778.00元上缴国库。
据企查查显示,山东孟陈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17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为杨玲,软件著作权为奇偶鑫商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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