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参与传销违法!警惕掉入“网络传销” 陷阱
时间:2023-04-04 14:26|来源:未知|编辑:站内编辑|点击:次
新型网络传销是传销的一种,就是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传销。新型网络传销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新型网络传销发起灵活,传播速度快,参与人员隐蔽和广泛,资金转移方便,发现和查处难度大,社会危害广。请广大市民擦亮眼睛,认清传销的危害本质,警惕掉入“网络传销” 陷阱。
典型案例一
贵州省都匀市法院宣判一起传销案
涉案2.78亿元 6人被判刑
2022年2月16日上午,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马某某、陈某某等6名被告人被判处十二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涉案资金及孳息和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查明:6名被告人以招商引资、消费扶贫、投资返利等为宣传噱头,以新农贸公司“手机APP”和食安天下公司互联网“田里乡间商城”为依托,利用会员制“仓单”买卖平台,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不断引诱参与人继续发展他人(含亲属、朋友)参加传销活动。至案发时,该组织发展的会员达57885人,会员层级达27层,收取参与活动人员缴纳的资金数额累计达2.78亿余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案例二
浙江省舟山市查处一起传销案
1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46人受到行政处罚
2017年7月,浙江省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对“某某(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涉嫌从事传销活动进行调查,至2019年11月,依法将其中组织传销骨干分子郑某某等12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介绍他人参加传销活动的46名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361.96万元、罚款110万元,共计罚没1471.96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明:2015年10月起,某某(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设立某某全球平台和某APP网上商城,以赠送原始期权股权为名、以高额推荐奖励和即将上市获得高额报酬为诱饵,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动态、静态返利依据,实施多级分成的传销行为。肖某等16人在自身注册、使用某某平台会员账号的基础上,借用其他亲属身份信息注册、使用某某平台账号,并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以获得返利,非法获利金额共计678.38万元;其余30名当事人以自身名义注册某某平台会员,对外宣传该传销模式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以获得返利,非法获利金额共计683.58元。
法律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万盛警方提醒您
组织领导传销犯罪,参与传销人员违法。
希望广大市民在投资时擦亮眼睛,认清投资渠道,理智分析投资的可行性,切忌贪图高额回报盲目投资,无实际产品推广而仅仅依靠“人头返利”赚取利润的,八成是陷阱。
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走过了十几年的路程,见识了很多传销的套路,还有圈钱、诈骗、非法吸资等花样繁多的传销诈骗种类,我们总结有五大类,异地传销,微商传销,微信传销,互联网传销,跨境传销,还有专门以保健品为噱头的骗老年人的,还有什么原始股,资金拆分,国外投资等,传销诈骗不断升级,花样翻新,种类繁多,不管传销多少种类,手段如何翻新,请广大市民记住一个原则,不管它有没有公司,凡是让你先交钱,钱交到私人手里,没有任何收据票据的,然后让你拉人头层层提成,没有协议合同,没有任何手续。这样的千万远离。因为的个人利益一旦受损,你将无法维权,追责,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如遇家人,亲人朋友陷入传销痴迷不悟的、与家人失去联系需要寻亲的、遇到传销不好分辨的,可联系我们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反传销救助中心竭诚为您服务!
反传销救助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凡是让你先交钱;然后层层拉人头赚钱的、都是传销。只要交钱无依无据无凭无证的,让你等待发大财的都是非法集资、圈钱诈骗。须谨慎防范。家人陷入传销失联,需要、寻人,寻亲,劝说传销痴迷者,可联系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抵制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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