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人头”能赚差价?投资消费谨防“竞拍”类网络传销陷阱
时间:2024-03-21 16:52|来源:李旭反传防骗团队|编辑:站内编辑|点击:次
低价买入,溢价卖出,只需点击微信链接下单购买红酒,再“拉人”转卖出去就能获得高额回报,竟有这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近日,连城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因这一行为属于传销性质的违法行为,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原告李女士经朋友介绍加入某酒馆微信群,微信群内,群友们以竞拍形式购买红酒后,再次拍卖红酒并从中赚取差价。李女士进群后不久便下单购买了罗女士一组红酒,价款6000余元。但该组红酒却未能再次拍卖成功,因此群友们要求李女士拉人入群后,才能再次拍卖所购红酒。李女士觉得被骗于是报警,并向法院起诉要求罗女士退款。罗女士则要求李女士提货,而且以双方之间不存在真正的买卖合同关系为由拒不退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的规定,该酒馆微信群的组织者通过竞拍红酒牟取利益为饵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以认购红酒商品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牟取非法利益,李女士加入该群购买红酒用于竞拍的行为属传销行为,是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并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因此法院裁定驳回李女士的起诉,李女士可向市场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投诉,要求依法查处。
法官提醒
近年来,“小投资高收益”的骗局日益增多,许多传销者利用投资者不懂投资又追求高回报心理,制造赚钱假象,在获得投资者信任后鼓励投资者发展下线,介绍自己的亲朋好友加入,拉长传销链,骗取更多的投资。但是,天上不会掉馅饼,不会有动动手指或发展下线就不劳而获的投资。广大群众切忌因贪小便宜而吃大亏,要拒绝网络传销,捂紧钱袋子,不要被所谓的“高额回报”诱惑,在发现被骗后要立即取证并报警,争取第一时间挽回损失。
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走过了十几年的路程,见识了很多传销的套路,还有圈钱、诈骗、非法吸资等花样繁多的传销诈骗种类,我们总结有五大类,异地传销,微商传销,微信传销,互联网传销,跨境传销,还有专门以保健品为噱头的骗老年人的,还有什么原始股,资金拆分,国外投资等,传销诈骗不断升级,花样翻新,种类繁多,不管传销多少种类,手段如何翻新,请广大市民记住一个原则,不管它有没有公司,凡是让你先交钱,钱交到私人手里,没有任何收据票据的,然后让你拉人头层层提成,没有协议合同,没有任何手续。这样的千万远离。因为的个人利益一旦受损,你将无法维权,追责,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如遇家人,亲人朋友陷入传销痴迷不悟的、与家人失去联系需要寻亲的、遇到传销不好分辨的,可联系我们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反传销救助中心竭诚为您服务!
反传销救助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凡是让你先交钱;然后层层拉人头赚钱的、都是传销。只要交钱无依无据无凭无证的,让你等待发大财的都是非法集资、圈钱诈骗。须谨慎防范。家人陷入传销失联,需要、寻人,寻亲,劝说传销痴迷者,可联系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抵制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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