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人谈恋爱实为搞传销 4人非法拘禁他人获刑
北部湾新闻网6月8日电(韩伟怡)一伙非法传销人员以谈恋爱为由将被害人蔡某某骗至广西北海加盟传销,最终导致被害人为逃脱被告人一伙的控制而跳楼造成轻伤。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日前对该起非法拘禁案作出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2日,被告人朱志敏以谈恋爱为由,将被害人蔡某某骗至其位于北海市银海区禾塘村新世纪小区出租屋的传销窝点后,被告人杨勇、兰阳即指派朱志敏、彭德润及胡小波(在逃)等人看管蔡某某以防其离开,并逼蔡加入传销组织。
同年8月8日至9日,被告人朱志敏、杨勇、兰阳、彭德润等人以“损坏他人电脑要赔偿”为由,多次逼蔡某某向家人打电话索要人民币5000元交纳加盟费。8月10日凌晨1时许,蔡某某为逃脱被告人一伙的控制,从其居住的四楼爬窗逃走时,摔倒在地,造成脊椎爆裂性骨折、右脚跟骨折、脊髓损伤至右下肢部分肌瘫等多处部位受伤。经鉴定,蔡某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已构成八级伤残。
法院判决,被告人朱志敏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杨勇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兰阳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彭德润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上述四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家振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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