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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6万4年获利100万?编造神话5名传销头目被拘

时间:2010-07-16 09:48|来源:www.fcx110.com|编辑:烈火|点击:

 

 
 
 

    “投资6万元,短短4年我就获利100余万元。”这是一个传销组织的头目编造的神话,并以此不断发展下线圈钱。昨日,银川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公司侦查支队公布了一批传销案件,马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刑事拘留。

今年以来,公司侦查支队根据部署,在我市连续开展了打击非法传销的专项行动。行动中,根据群众举报,先后于4月、5月受理西夏区公安分局和贺兰县公安局移交抓获的在广西北海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刘某、马某。经过侦查,刘某自去年以来,以许诺高额回报为诱饵,从银川带10余人至广西北海市从事非法传销活动。而马某在2006年到达北海后,经过4年时间,已发展为传销组织头目。在短短4年中,马某同样以许诺高额回报为诱饵,从亲属朋友下手,发展下线100余人,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今年6月,金凤区工商局、公安分局在排查中发现夏某、张某、刘某某在辖区紫馨苑小区组织近百人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经查,夏某等人因涉嫌非法组织领导传销罪被刑拘。

公安民警提醒市民,传销组织通常都是以许诺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亲属朋友并发展为下线,靠“拉人头”的方式圈钱。案例中,马某称自己在北海做的是政府扶植的“阳光工程”,只要投资6万元并且再拉3人一起投资,就可以进入公司获得产品,且回报的利润非常可观。但实质上,受害人到达北海后,却并没有得到真正的产品。进入传销组织后,为了尽快赚回投资的钱,受害人只好以“拉手头”的方式,从亲朋好友下手发展下线圈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刘某、马某已被移交至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处理。 (记者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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