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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情况通报会召开

时间:2010-08-09 23:36|来源:未知|编辑:勇士|点击:


国家工商总局在京召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情况通报会
钟攸平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情况通报会上强调
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在京召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情况通报会,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信访局等七部委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在会上强调,虽然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成效,但目前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和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推进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此次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情况通报会是继2008年和2009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召开的第三次通报会。与会各部门人员分别介绍了依据本部门职责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形成强大合力、加大执法力度提出了意见。

  钟攸平说,今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复杂的一年,也是我国政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年,保持经济和社会平稳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打击传销、维护稳定工作。

  钟攸平介绍,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国各级工商机关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平安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0年上半年,共查处传销案件855件,取缔传销窝点7274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14万人次,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94件、当事人1294人。

  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组织开展了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和华东六省一市“迎世博,禁传销”专项执法行动,联合举办了全国工商、公安机关执法培训班,指导协调有关省市工商、公安机关查处了一批传销大要案件,打掉了一批传销组织网络;推动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无传销社区和区域协作等长效机制建设,开展了打击传销宣传月活动,发布警示提示、公益短信,发放宣传材料等;加快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传销案件人员信息查询汇总、直销企业信息报备、工商内部执法情况互通和申诉举报查询处理等应用功能;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活动的监督管理,配合商务部做好直销审批工作。

  钟攸平强调,打击传销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反复的势头还没有得到遏制,其手段和方式不断演变,突出呈现以下特点:传销活动仍屡禁不止,参与传销人员构成复杂化;传销地域更加广阔,传销手段花样翻新快、欺骗性强;传销形式更加隐蔽,逃避打击能力增强;因传销引发的刑事案件及暴力抗法案件、直销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对此,工商机关今年下半年要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在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认真贯彻落实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意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进一步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将以传销活动屡次发生及传销人员长期聚集地区为重点,加大督促和指导力度,组织全面排查;重点打击借资本运作、北部湾开发、西部大开发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同时,做好对参与传销人员的疏导、教育等善后处置工作,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进一步推进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国家工商总局将组织对今年确定的重点省区的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调研,进一步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适应打击传销工作需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联动的打击传销机制;继续加强与综治、公安、教育部门协作,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不断挤压传销生存空间。

  进一步促进部门协作和区域合作执法机制建设。各级工商机关要继续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完善工商系统内地区间的执法协作。国家工商总局将对北方七省区市、西北五省一市、南方九省区和苏鲁皖豫四省十二市的执法协作机制进行工作指导,推进全国更多地区建立执法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并联全国的执法网络。

  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国家工商总局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工商机关要采取发布公益广告、编发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组织专题报道、举办知识竞赛、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有效性,提高群众识别、抵制传销活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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