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下分赃不均起内讧 供出了传销大头目
三湘都市报7月6日 滚动播报(全媒体记者 刘晓波 通讯员 杨智) 传销团伙内部分赃不均,几名手下想退还本钱,却遭到头目的拒绝,于是愤而将对方拘禁。最终,一切都原形毕露。今日,湘潭市雨湖警方以嫌涉组织、领导传销罪,将传销组织A级头目、黑龙江男子李明启刑事拘留。
A、A级头目月收入超10万 6月30日晚8时许,湘潭市雨湖公安分局长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一伙人在潭衡路长城乡工农村的一民房里争吵,并有可能发生械斗。民警赶到后,现场一个叫谭如生的男子称,他们都是同一传销团伙的成员,因为不满上线、A级头目李明启的所作所为,而将李控制在屋内,并要求他退钱,于是和李妻等人发生争执。 民警将李明启、谭如生等4名团伙成员带回派出所。 经查,李明启今年33岁,黑龙江穆棱市人。从2008年4月开始,在江西涉足传销。他假冒香港腾飞国际贸易公司的名义,以推销商品为诱饵,参加者每人须缴纳3300元购买商品才能入伙。该传销团伙按照A、B、C、D、E的顺序,组成金字塔式的层级,2年多增加到200余人。李明启任团伙A级头目(高级业务员),月收入有时竟高达10多万元。 B、团伙分赃不均起内讧 2009年12月,李明启带着B级头目谭如生、徐兰娟,以及自己的妻子、岳父等一帮传销人员来到湘潭,试图发展更多的下线成员。为逃避打击,李明启租住在株洲市区。 因不满利益分配不公,6月27日上午,谭如生、徐兰娟与另名一传销骨干张武,来到株洲找到李明启,表示不愿再干下去了,要求退还自己投进去的本钱。李明启不从,谭如生等3人便将他挟持到湘潭市河东钢城路一招待所,试图威逼对方范。 28日下午3点,谭如生等3人把李带到潭衡路长城乡工农村的一传销窝点,同时发动其他团伙成员给李施压。直到29日上午,李才退还5000元。30日晚,李妻邀集数名亲戚和同乡,准备强行解救李明启,于是发生了激烈争吵。 C、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拘 据警方调查,截至李明启被抓时,该传销组织共计销售虚拟产品1200余份,非法经营数额逾400万元,其中,李明启个人非法获利达32万余元。 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目前,谭如生、徐兰娟、张武俊等3人已被雨湖警方行政拘留。李明启则被刑事拘留,他是去年2月28日我国《刑法修正案(七)》(其中新增“组织领导传销罪”)公布施行以来,湘潭第一个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而被刑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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