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玫瑰”虚假宣传被处罚
时间:2022-11-29 17:31|来源:未知|编辑:站内编辑|点击:次
“金玫瑰”婚恋网站(版权所有:重庆市情缔金玫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虚构“战略合作单位”名称,谎称是“深圳、重庆政府指定相亲交友合作单位”,构成虚假宣传,近日被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罚款15万元。
今年5月10日,婚恋网站“珍爱网”向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称,“金玫瑰”在其官网宣称“与珍爱网、世纪佳缘网、百合网保持战略长期合作,资源共享”,而事实上“珍爱网”及分支机构从未和“金玫瑰”建立过联系,更谈不上“战略合作”,没有资源共享。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金玫瑰”婚恋网站实际负责人于2011年在深圳成立深圳金玫瑰婚姻介绍有限公司,2012年12月16日,深圳“金玫瑰”公司受杭州超梦网络有限公司(“珍爱网”的合法授权单位)授权,在深圳地区开展“珍爱网”婚姻介绍服务。但本案中的“金玫瑰”与“珍爱网”并没有任何合作。
同时,执法人员向北京花千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世纪佳缘、百合网已合并为同一单位)进行了核实,该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2019年4月30日,“金玫瑰”与“世纪佳缘”的合作已终止。另外,并未查询到“金玫瑰”与“百合网”有过合作,此宣传内容中的“保持长期战略合作”“百合网”的字样,容易使人误解为“金玫瑰”目前仍与“世纪佳缘”“百合网”继续合作,涉嫌存在虚假宣传。
经查,“金玫瑰”在经营场所墙上宣传“2014年金玫瑰婚恋接受政府委托,成为深圳、重庆等地政府指定相亲交友合作单位”。然而,“金玫瑰”提供不出成为深圳、重庆政府指定相亲交友合作单位的证明文件,同时承认只是和相关政府部门搞过联谊活动,并未成为政府指定相亲单位,故此宣传内容为虚假内容。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认为,“金玫瑰”为经营婚姻介绍服务产品,使用内容不真实的宣传内容,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对“金玫瑰”婚恋网站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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