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传销组织超市门口开例会被查获
2010年7月20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对宋某提起公诉。
2009年10月3日,宋某被一个在上海打工认识的朋友李某(另案处理)以在漳州承包工程为诱饵骗到漳州市区做非法传销。刚开始思想还有挣扎的宋某在上线的鼓动下,想到自己的战友都在政法部门,只有自已还在社会上流浪,便下决心要在传销领域大干一场。
2010年元月份,宋某被任命为该非法传销组织的大主任,负责管理四个非法传销窝点。2010年1月至4月期间,宋某先后又任命多名小主任,负责管理各传销窝点的日常工作,共组织传销人员60余人。
为严明纪律,宋某于每日上午在芗城区上街好客来超市门口召集各小主任开会,听取各家小主任的汇报,并对他们布置一些关于对新来人员的“教育”等工作事项,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2010年4月28日,宋某与往常一样在超市门口与各个“家”的小主任们开例会,却不想他们异常的举动被好奇的群众怀疑并报警。闻讯的警察赶来后将开会的传销人员一举查获。2010年5月26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宋某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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