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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小伙被骗陕西宝鸡传销,逃跑摔伤骨折

时间:2011-09-02 14:50|来源: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编辑:哈哈里|点击:

  2月13日,庹某从广东坐火车来到宝鸡,被接到陈仓区虢镇一民房租住点。陈东欲让其参加传销组织,庹某发现上当受骗后,想携带行李离开时被传销分子覃吉能、陈东等人阻拦拉回,手机被扣,被严加看管,并安排进行学习传销知识“洗脑”。中午11时,上完传销课后,庹某趁看管人员不备,为摆脱控制,从三楼的阳台跳到院子大门的门楼上,又从门楼上跳下逃出院子。在公路边挡车逃离时,被急忙赶来的传销人员滕兴华等人强行拖回原住处。后庹某被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庹某左根骨开放性粉碎骨折、右根骨粉碎性骨折。

  住院期间,庹某的手机被扣,由王留根等人轮流看守。当传销人员让庹某的家人拿钱来给庹某看病时,庹某的家人及时报案,涉案人员被抓获。后经法医鉴定,庹某属于重伤,九级伤残。2011年3月17日,陈仓区检察院对王留根等4人依法批准逮捕。近日,同级法院对王留根、陈东、覃吉能、滕兴华等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三年两个月、二年四月和二年两个月。法院在依法判处其每个人相应刑罚的同时,判处4人连带赔偿被害人庹某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5.7万多元。

      以介绍工作为由,骗曾经打工的工友搞传销,限制人身自由致其骨折。近日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对一起4人非法拘禁案提起公诉,陈仓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今年31岁的王留根来自新疆,21岁的覃吉能来自广西,陈东、滕兴华来自四川,这四人从去年开始在陈仓区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四川小伙子21岁的庹某打工时认识了陈东,陈东欲骗庹某加入传销组织。2011年2月,庹某正在广东打工,“乡党”陈东骗庹某来宝鸡,说给其介绍工作,在一橡胶厂打工,月工资3000元。

  法律链接:《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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