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骗东莞传销,逃跑时杀死传销人员
自辩是正当防卫不认罪
日前,该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称,经法医鉴定,死者身上发现一个明显的刀刺伤口,而当时只有庞胜斌一人手持刀具。
庞胜斌则辩称,他去求职不可能随身携带刀具,当时他发现对方是传销组织后想要离开,被两名男子强行摁在桌上,另一名男子用折叠椅击打他的头部,他好几次被打倒在地。在一次倒地时眼镜被打落,他在地上寻找时摸到一把刀子,起身后挥刀乱划不让对方近身,但他并未做捅刺的动作。当时他遭到围攻情绪紧张并且房间内光线昏暗,他也不知道李相泽是如何被刺伤的。
双方激辩是否防卫过当
庭审中,控辩双方都认为庞胜斌的行为有防卫情节,分歧在于该防卫行为是否过当,如防卫过当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如属于正当防卫就不构成犯罪。公诉人坚持认为庞胜斌面临的情况还未达到危急的状态,其用刀捅刺已经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辩护律师认为,庞胜斌当时只想逃离传销窝点,心里恐慌,面对对方数人的围攻,根本不敢主动攻击,只有被动防守。李相泽受伤完全可能是在扭打倒地时意外刺中,如果是庞胜斌故意刺伤,他完全可能再刺或者选择另外的围攻对象;在对方用折叠椅攻击有可能致自己受伤或死亡的紧急情况下,即使他用刀捅刺防卫也不属于过当,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应届大学生庞胜斌到东莞找工作时被骗进传销窝,他拒绝加入后遭到传销分子围攻,争斗中一名传销分子被刺死。死者与他同样25岁,两人生日仅相距3天。庞胜斌被指控故意伤害罪,日前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审。庭上,双方就被告是否防卫过当展开激辩。
拒入传销遭围攻刺死一人
据检察院起诉书称,今年25岁的庞胜斌,案发前是江西省城市职业学院的在读学生,原本今年7月毕业。但在3月11日,被害人李相泽及其同伙以招聘为由,将庞胜斌骗至东莞的传销窝点。庞胜斌发现真相要求离开,被对方几人持折叠椅等工具殴打。庞胜斌从身上取出弹簧刀予以反抗,并刺李相泽左胸部一刀,之后撞开二楼阳台的防盗网,顺着下水道爬到地面逃离了现场,李相泽送院后经抢救无效身亡。10天后,庞胜斌在河北沧州投案。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庞胜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虽有防卫情节可减轻处罚,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愿先打白条再赚钱赔偿
在陈述阶段,庞胜斌表示自己愿意赔偿,庞胜斌说,虽然他认为李相泽的死不是自己造成的,但他出于内疚,愿意先打白条,再打工赚钱给死者家属赔偿。
据了解,死者与被告都是1986年出生,两人生日仅相距3天。该案发生后,庞胜斌就读的江西城市职业学院,向法院出具证明称他品学兼优,是工作积极的学生干部,也是拿奖学金的“三好学生”,希望法院合议庭在审议时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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