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国家六部委联合打击
自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以来,国家工商总局针对打击异地“拉人头”、大规模聚集的传统传销活动进行了部署,同时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联合相关部门有效推进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对涉嫌传销的10余个传销网站予以关闭,近期还将关闭100余个违法宣传传销的网站。国家工商总局还在媒体开辟了打击网络传销专栏,联合6部门发布打击传销公益短信3.4亿条,在媒体发布打击网络传销活动警示、提示,进行连线访谈等。
虽然目前互联网关于打击网络传销的正面宣传增多,但是关于网络传销的违法信息仍然很多,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网络传销蔓延速度快、涉及资金金额巨大,使人民群众财产蒙受巨大损失,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已成为严重的经济犯罪活动。同时,网络传销破坏社会诚信体系,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互联网传销比传统传销更具隐蔽性、欺骗性和快速扩张性,其危害比传统传销更大。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网购平台”、“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幌子,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活动,欺骗性强。传销组织者和参与者利用网络跨区域发展会员,且通过电子银行等方式进行资金结算,具有快速扩张性。有的传销组织将网站服务器设在境外,对各级组织者和参与者进行网络远程管理,逃避打击,更具隐蔽性。以往形成的区域执法协作、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受到挑战,网络传销案件在管辖权确定、证据收集以及监督执行等方面存在诸多难点,给执法带来了种种困难。
近年来,网络传销活动日益突出,其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遏制网络传销活动蔓延的势头,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自2011年6月至12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
各级工商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一批大要案件,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创新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不断、坚决有力地打击传销活动,使传销发展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2010年8月10日通过媒体发布打击网络传销活动警示,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警惕身边出现的网络传销活动。如某组织(公司或个人)承诺以较大数额人民币购买一定积分或产品,即可获得丰厚回报,这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同时还会要求拉人加入其中或发展下线、会员、代理商等,形成多层级的金字塔型;其获利途径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其结果是极少数顶层的传销组织者轻而易举获取暴利,而绝大多数参与传销者血本无归、上当受骗。对此种骗局要高度警惕。
今年8月26日,直销监管局在打击网络传销部分网站负责人座谈会上要求,用实际行动净化网络环境。会议希望各网站真正认识到打击网络传销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自律经营,对涉嫌传销的违法广告等信息坚决予以删除、屏蔽;对宣传发布网络传销违法信息的账号、IP地址采取有效手段进行封闭;积极配合、协助相关执法部门,采集网络传销的电子证据;加强行业自律,净化网络环境,加大打击网络传销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教育、警示广大人民群众抵制、远离网络传销。
各网站应快速行动起来,加强自身管理,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发现线索及时举报,为打击网络传销建言献策;要依法依规经营,拒绝发布传销信息,加强对网上发布内容的审查把关,提高网站公信度,促进网络行业自律;加强宣传教育,制作宣传打击网络传销专题板块,积极发布反传销公益广告,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广大网民不要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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