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脑”不成 恼羞成怒变绑架
几名非法传销组织的“头目”,为达到敛财的目的,大量吸纳传销成员并收取高额“入门费”。在利益的驱动下,其敛财手段最后竟发展为控制传销组织成员人身自由,直接向成员家人以威胁方法索要钱财。 近日,颍泉区法院对被告人杨某、张某、周某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绑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年、五年的刑罚。 一套化妆品价值3900元 家住湖南省的杨某、张某、周某均为非法传销组织“日本爱博美娜”化妆品公司成员。该组织以销售化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交纳3900元购买一套产品,而实际上“日本爱博美娜”化妆品公司根本没有产品,也没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该组织首先骗取亲戚朋友的信任,然后让其交3900元后才能取得入门资格,并给入会的人员“洗脑”让其发展下线。进入“公司”后,再向其他人或骗或强迫让别人交钱也加入进来,从中获取提成,并采取拉人头的方法不断发展下线。 同时该组织按每个成员发展下线数以一定比例计酬,并以此将成员分为ABCDE五个级别。 “家长”封闭式管理成员 2009年5月,感觉到湖南已经没有发展前景的传销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将该组织60余名成员由湖南省娄底市迁至阜阳,在阜阳城区租房。这些人平时不经常出门,购买生活用品也是有专门负责的人单独外出购买,有成员需要外出也是由几个老成员陪同。以6—10人组成一个“家庭”,由杨某、张某、周某等人分别担任“家长”,负责管理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组织家庭成员上课,安排家庭成员通过电话、短信、网上聊天交友等方式,引诱人员来阜,后采取扣押随身携带物品、不许离开住房、强行谈心、强行上课方式限制人身自由,引诱、胁迫被骗来人员交钱加入该组织。 绑架“成员”惊动警方 家住亳州的程某是一名刚高三毕业的学生,通过努力考上了安徽某大学,为了给自己攒点学费,程某准备趁暑假外出打工挣钱。 2009年7月,程某来阜阳找到网上认识的一个朋友,因为之前这个朋友告诉他自己开的有服装店,正缺人手。没想到程某到了其朋友的住处就落入了杨某、张某、周某的传销组织圈套。这些人先是给程某的母亲打电话讲程某撞着他们的车了要赔钱,程某的母亲没有轻信并说让公安机关处理。这些人恼羞成怒,开始威胁程某母亲说:“你儿子在我手里,我们在做毒品试验,如果再不汇钱,就向你儿子身上注射毒品,十多天人就死了,让你永远见不到。24小时内,你看着办吧。”程某的母亲担心儿子的安全就汇了3500元过去,并及时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找到了传销组织的窝点,将程某解救出来,并抓获了多名传销人员。 事后经公安机关审讯,杨某、张某、周某还用同样的方法向成员韩某的家人索取2万元。(阜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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