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传销:合肥传销百名传销人员持棍棒暴力抗法 主犯因犯妨碍公
时间:2014-10-12 20:26|来源: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编辑:江湖大姐|点击:次
执法人员在联合清查传销窝点时,被百余名传销人员殴打,致一名派出所所长手骨骨裂。这起曾经轰动一时的传销人员暴力抗法事件中的“领头人”,因犯妨害公务罪,近日被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
2013年5月15日晚,合肥市包河区工商局和综治办等执法单位派出二十余名执法人员,前往同和民康小区清查传销窝点。因一户涉传人员拒不开门,执法人员采取强行开门措施。
该室涉传人员电话邀约,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等百余名涉传人员先后赶至楼下,持铁棍等前来殴打执法人员。数位民警上前制止,亦遭攻击并受伤。
该室涉传人员电话邀约,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等百余名涉传人员先后赶至楼下,持铁棍等前来殴打执法人员。数位民警上前制止,亦遭攻击并受伤。
据同案犯供述,传销组织开会时说如遇公安民警来清剿传销,就用暴力和他们反抗。案发当晚接到张某的电话说有传销人员在打架,让其赶紧去帮忙打架。
参与清查活动的执法人员回忆,案发场面非常混乱,有人持伸缩甩棍打,有人持木棍打,社居委的工作人员脸上被打的都是血,对讲机也被打掉了,迷糊中听到围观群众喊,“不能打了,再打就出人命了”,对方才逐渐停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致多名民警及其他执法人员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在共同犯罪中,张某召集他人,积极参与围攻、持棍殴打警察等行为,并现场指挥他人殴打警察及打传人员,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
在共同犯罪中,张某召集他人,积极参与围攻、持棍殴打警察等行为,并现场指挥他人殴打警察及打传人员,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判决被告人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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